Live:罗斯玛案第4天审讯,马哈基尔继续供证

滚动报道

前首相夫人罗斯玛的砂学校电供案审讯进入第4天,《当今大马》为读者带来滚动报道。


审讯第4天

上午10点:

前首相夫人罗斯玛的砂州乡区学校电供舞弊案今天进入第4天审讯。

审讯即将开始,被告罗斯玛坐到被告栏内。

前教育部长马哈基尔(Mahdzir Khalid)再次现身法庭,准备继续以控方第5证人身份供证。

昨天,马哈基尔第二天出庭供证。他揭露,日拔公司老板尽管拿下合同,但依然不满足,借罗斯玛之名,进一步施压他撤除合同上“政府有权中止合同”的条款。

马哈基尔表示,他完全是根据时任首相兼罗斯玛夫婿纳吉的指示,才向日拔公司颁发总值12亿5000万令吉的工程计划,而自己完全没有拿分毫的利益。

他也透露,不甘日拔公司老板的施压,甚至出言羞辱,他曾向纳吉投诉,但对方却沉默以对,反而叫他颁发合约给日拔。

在辩方交叉盘问时,罗斯玛律师加吉星指控马哈基尔曾在2015年收取日拔公司董事经理赛迪的5万令吉。惟马哈基尔否认指控。

在砂学校电供案中,罗斯玛面对3项控状,如下:

第一项控状是:罗斯玛被控在2016年3月至4月期间,在双威太子广场底楼的Lygon Bistro,向日拔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经理赛迪阿邦(Saidi Abang),索取高达1亿8750万令吉,即总值12亿5000万令吉电供工程合约的15%贿款,以作为日拔控股有限公司直接获得教育部门的砂拉越396间学校太阳能供应合约之回酬。

就这项控状,她被控抵触2009年反贪法令弟16(a)(A)条文。一旦罪成,将可被判坐牢不超过20年,以及不少于贿款总数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价值为高。

第二项控状是:罗斯玛被控在2017年9月7日,在住家收取赛迪阿邦的150万令吉贿款,以作为日拔控股有限公司直接获得教育部门的砂拉越学校太阳能供应合约的回酬。

她因而被控抵触同样的2009年反贪法令弟16(a)(A)条文。

至于第三项控状则指:罗斯玛涉嫌在2016年12月20日,在布城第10区首相官邸收取赛迪阿邦的500万令吉贿款,以作为日拔控股有限公司直接获得教育部门的砂拉越学校太阳能供应合约的回酬。

罗斯玛因而被控触犯同样的2009年反贪法令弟16(a)(A)条文。

不过,罗斯玛皆不认罪,并要求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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