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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野党将26亿门带上法庭,资深律师汤米汤姆斯(Tommy Thomas)搬出三大理由,要求首相纳吉前来证人栏,接受起诉方的交叉盘问。
他代表起诉人,今日在吉隆坡高庭陈词,向法庭解释为何应继续开审,不应驳斥这项民事诉讼。
他先是指出,第一项理由,即26亿令吉源自何处,到底是谁支付这笔钱。
“第二,则是这笔钱去了哪里。最后,则是为何(捐款人)给出这笔钱。”
“只有纳吉被带到(证人栏),接受交叉盘问,才可获得这些问题的答案。”
律师以袭击案为例
他告诉法官莫哈末扎吉(Mohd Zaki Abdul Wahab),就普通法而言,违法行为可造成刑事与民事后果。
“若有人袭击他人,受害者可报警,让袭击者面对刑事审讯,并就受伤一事,入禀民事诉讼。”
“同样的,若有人在支票伪造签名,(受害者)可起诉银行,以索回失去的钱。若冒签者被逮,则可能有刑事审讯。”
必须进入完整审讯
汤米(见图)续指,这宗案件必须进入审讯,因为单单只靠法定宣誓书,无法完全解决一些课题。
根据汤米,起诉人在诉状指出,纳吉在财政部长、财政部公司(MOF Inc)主席和一马公司顾问团主席三职上失责。
“所有遭指控(进入纳吉户口)的金钱,属于三个机构。”
他补充,诉讼书声称,26亿令吉献金分别来自财政部掌控的子公司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以及金主。
汤米点出,一马公司在发售债券时,与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共同担保,以支付购买独立发电厂。
“纳吉身为首相和一马公司顾问团主席,尝试发放债券,以拉抬价格,收购这些独立发电厂。”
慕尤丁证实入袋事
他续称,前副首相慕尤丁也证实,纳吉承认26亿令吉入袋。
“一份据称是4200万令吉SRC案的控状草稿也显示,表面证据成立。据称,这份控状草稿是已故副检察司凯文(Kevin Morais)所撰写,而其弟弟查尔斯(Charles Morais)也认出他的草签。”
汤米说,纳吉身为国家行政首长,不能涉及任何犯罪。
他表示,起诉书内容详尽阐明,法官不应搬出联邦宪法第118条文为由,阻止此案进入完整审讯。
“由此,起诉人申请重获供证(recovery of document),包括要求纳吉向法庭出示个人账户。因此,此案必须聆审,我们无法只依赖现有的证物文件。”
法官莫哈末扎吉择定明年1月21日裁决,是否批准纳吉等人申请撤销诉讼。
这起诉讼,是由公正党与伊党前中委祖基菲里阿末所入禀。此案的6名起诉人是公正党、该党实权领袖安华、努鲁依莎与蔡添强、该党前总秘书赛夫丁与祖基菲里阿末。
他们把纳吉、国阵总秘书东姑安南、一马公司,以及选委会列为答辩人。他们要求法庭宣判纳吉贪污,撤销国阵的注册,第13届大选的成绩也理应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