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挠司机为对手打广告,Grab或挨罚逾八千万

大马竞争委员会认为,电召车服务公司Grab关联的3家公司,涉嫌触犯《2010年竞争法令》,建议罚款8680万令吉。

这些公司是Grab Inc、Grab Car 有限公司,及 MyTeksi 有限公司。

《星报》报道,大马竞争委员会(MyCC)首席执行官依斯干达依斯迈(Iskandar Ismail)今日召开记者会时透露,除了上述罚款外,此3家公司可能面对每日1万5000令吉的罚款。


阅读更多

Check Also

信 | 马来西亚应培养对哲学的欣赏 – Malaysiakini

信 | 当前的全球秩序正在经历 …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