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留言需知

《当今大马》制定读者留言管理条规,旨在改善读者互动体验,打造一个建立在互相尊重之上,允许深入讨论课题与激荡思维的社群。

我们欢迎读者在文章下方留言,但同时也必须提醒你,我们会删除违规留言,或是暂时或永久禁止违规的订户留言。

我们监管读者留言,并不是要袒护任何人、双重标准或是推动任何恶意隐议程。

我们并非生活在真空的世界里。这是一个多元族群、宗教与文化的国家,因此我们的评论、批评与提问都不应冒犯其他群体的朋友,挑起不必要的紧张甚至冲突。

我们的首要原则不只是要创建自由讨论的空间,也是要打造建基于尊重及礼貌的多元意见交流平台。

若遇上任何问题,我们乐意交流,更详尽地为你解释。为了确保《当今大马》能继续为读者提供重要的新闻及观点,盼读者能理解并谨慎遵守我们的留言指南。

如果你想要进一步了解我们的读者留言管理条规,或是有任何疑问,都欢迎你电邮至 [email protected]


关于读者留言的常见问答:

(一)为什么删除我的留言?

你的留言很可能违反了下列指南:

——留言的内容有滥发讯息(spam)或宣传性质;

——留言和讨论偏离主题或与主题无关;

——留言涉及亵渎、辱骂与污蔑任何族群或宗教,包括含恐吓煽动、色情、误导、冒犯或诽谤的内容;

——人身攻击或造谣诽谤任何人

请在讨论时尊重所有留言者,不要骚扰、挑衅或滥发讯息。

(二)为什么禁止我留言?

如果你的留言先前已遭删除,但仍继续发表同样留言,你可能遭暂时或永远禁止留言,之后你就无法继续在《当今大马》的文章下方留言,直至你同意遵守我们的规则为止。

我们知道读者可能因而不满,但为了全体读者及留言者的最大利益,我们仍需落实这些条规。

(三)有无可能只是技术问题?

有!问题有可能出在我们这方的技术或管理疏失(因为我们也是人),欢迎联系我们进一步确认或厘清疑问。

我已提出充分的研究或科学证明来印证我的论点,为何我的留言还是被删?

我们完全明白你的不满,但如果你的论点越界,例如针对特定群体,煽动种族或宗教情绪,又或是存有诽谤中伤的性质,留言还是会被删除。

(四)在留言时,禁止使用哪些字眼?

我们已有一份禁用字眼的列表,如果你的留言出现这些字眼,系统则会自动禁止留言贴出。这些字眼大致分为下列四种类别:

(1)色情露骨

(2)造谣诽谤

(3)侮辱诋毁

(4) 种族、宗教或性别污蔑

(五)我可以化名留言吗?还是我必须要使用真名?

你可以使用化名,但请为自己取个合适的名字,不要取那些误导其他人的名字,如“NajibRazak”或“JhoLow”。你也不可以取那种显然在诋毁他人的名字,例如“Assmin”。

(六)哪些法律攸关言论自由呢?

近年来,许多人士包含记者和社运分子都因为书写报道或言论而面对警方调查。你可能因触犯《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条文或是《刑事法典》第505(b)条文,而遭到对付。

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条文指出,任何不雅、猥亵、错误、威胁或冒犯性质,有意滋扰、虐待、恐吓或骚扰任何人的网路行为都可视作犯罪,最高可被判处监禁1年与罚款5万令吉。

根据《刑事法典》第504条文,任何人若蓄意骚扰,有意或知情地挑拨,破坏社会和谐,罪成可被判处最高2年监禁。

《刑事法典》第505(b)条文则阐明,任何人制作、发布或散播说辞、谣言或报告,有意以此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恐惧或警戒,可视作妨碍社会安宁的罪行,最高可被判入狱2年。

另外,《刑事法典》的第499及500条文则是有关诽谤的罪行;第505条文则处理破坏公共安宁之罪。

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法典》的条文经常与《煽动法令》或《通讯及多媒体法令》一起用以调查及提控不当网路言论的案件。

至于针对法院或法官的粗野评论,亦可被视作藐视法庭。若案件仍在审理,读者留言却指被告有罪,这可能可被视作是“妨碍司法”(sub judice)。


欢迎提意见

若用户违反条规,《当今大马》有权在不经通知下删除任何留言。此外,《当今大马》也保留增删读者留言管理条规的权利。

若你有任何有助改善条规的意见,欢迎提出,你可电邮至 [email protected]

非常感谢你的支持和谅解。让我们携手把《当今大马》留言区打造为讨论国家重要课题,探寻解方的优质交流平台!

透过公开讨论,包括文明有礼地求同存异,我们可以共同创造更好的社会。留言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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