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判习俗地不受承认惟伊班原住民组织扬言上诉

砂州政府与森林局上诉原住民习俗地一案,联邦法院已于去年12月20日宣判,伊班族有关土地拥有权的“Pemakai Menoa”(习俗地)与“Pulau”(森林保留地)的习俗,在法律上无效。

砂州民间组织“Tuai Rumah Sandah Anak Tabau”早前起诉砂州政府及森林局总监侵犯原住民的习俗地,诗巫高庭已于2011年5月27日宣判原住民获胜。

砂州政府及森林局接着上诉上诉庭,并在2013年败诉后,再上诉联邦法院,终于去年12月推翻高庭的宣判。

虽然联邦法院已于去年12月20日宣判砂州政府及森林局上诉成功,但书面判词近日才上载至网站。

不获联邦宪法承认

上诉庭主席莫哈末劳勿斯(Md Raus Sharif)在判词中表示,不同意高庭及上诉庭宣判,原住民习俗法的“Pemakai Menoa”与“Pulau”符合联邦宪法第160(a)条文。

“我们不同意。在这宗案件中,我们不是要考虑这种习俗是否存在,而是这种习俗是否有法律效力。”

他引述联邦宪法第160(2)条文指,不是所有习俗法拥有法律效力,一些没有,所以就不在法律的定义范围内。

他指,高庭及上诉庭必须了解砂州法律下的习俗法定义,即获得砂州法律所承认的习俗法。

他举例,法庭及砂州法律承认“temuda”,即职业土地耕种习俗,并指联邦法院该宣判符合“Nor Anak Nyawai ”案件,在该案中,法庭宣判原住民对土地的习俗权建立在职业用途概念上,而非作为原住民进入以寻找食物及森林资源的土地。

另两名联邦法院法官阿末马洛(Ahmad Ma’arop)及阿末沙玛(Abu Samah Nordin)同意莫哈末劳勿斯的观点,另一名法官再农阿里(Zainun Ali)则投否决票,第5名法官阿都哈密(Abdull Hamid Embong)已于去年初退休。

原住民组织将上诉

另外,10个砂州民间组织对联邦法院宣判感到失望,“Tuai Rumah Sandah Anak Tabau”组织代表律师巴鲁比安表示,该组织将上诉联邦法院的判决。

巴鲁比安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确认,其当事人昨日已到其律师楼签署文件,准备上诉联邦法院的宣判。

“我想,此案有检讨或重新聆审的空间。”

他预料,本周末提出上诉。

虽然联邦法院很少批准检讨自身的宣判,但起诉人依然可援引联邦法院第137条文,要求检讨联邦法院的判决。

根据《砂拉越族群的伦理价值观》(Ethical Values of Sarawak Ethnic groups)一书,“Pemakai menoa”意指长屋社区的领土地,而原住民对土地资源的习俗权利是由祖先创建。

“Pulau”一词则意指伊班习俗中所保留的原始森林地,原住民可从中获得食物、药品、野生动物和其他资源。

新聞《当今大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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