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九司判,雪伊刑法无权管制非自然性行为

联邦法院九司今日一致裁决,“非自然性行为”的管制属于国会制法权限,因此宣判《雪州伊斯兰刑事法令》第28条文无效。

以联邦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Tengku Maimum Tuan Mat)为首的联邦法院九司,今早审理一名男子入禀联邦法院挑战《雪州伊斯兰刑事法令》第28条文违宪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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