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拉与子公司不同调,强调没批准莱纳斯合作

莱纳斯稀土厂昨天与玛拉机构有限公司签署备忘录,准备合作吸引下游稀土工业入马。惟玛拉理事会今天却澄清,他们并未批准这次的做法。

玛拉理事会今天发文告表示,玛拉机构私人有限公司(Mara Corporation Sdn Bhd,简称玛拉机构)主席签署该备忘录的做法,不符合该理事会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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