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判淡虎案两被告无罪,行动党议员与司机获释

随着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撤销12名淡虎案被告的一切控罪,高庭今天分别宣判,其中2名被告,即行动党森州龙城州议员古纳瑟卡兰(P Gunasekaran)和德士司机巴拉姆鲁甘(V. Balamurugan)无罪释放。

他们两人之前遭监禁在双溪毛糯长达4个月。

法官嘉米胡先(Muhammad Jamil Hussin)、纳兹兰(Mohd Nazlan Mohd Ghazali)和司法专员阿末沙里尔(Ahmad Shahrir Mohd Salleh)是在副检察司莫哈末苏菲安(Mohamad Suffian Jaafar)传达,总检察长要求徹罪的指示后,作出上述裁决。

莫哈末苏菲安解释,有关指示是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254(1)条文所发出,并没有说明其他的理由,而交由法庭酌情决定。

审理古纳瑟卡兰案件的嘉米胡先指出,控方已决定撤销控罪,法庭也没收到控方陈述其它理由。

“于是,法庭谕令被告无罪释放。”

别只获释但不等于无罪

此外,法官纳兹兰也裁定,面对支持淡虎恐怖组织罪名的古纳瑟卡兰无罪释放。

较早前,古纳瑟卡兰的代表律师蓝卡巴向两个高庭指出,既然控方不再继续古纳瑟卡兰的案件,辩方要求被告无罪释放,而不是获释但不等于无罪(discharge not amounting to acquittal)。

“在最近的一篇文告中,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上图)说,12名被告所面对的34项控罪并没有入罪可能。”

“总检察长也决定,立即撤销所有被告的控罪。”

法庭宣判后,古纳瑟卡兰旋即离开被告栏,拥抱他的孙子。

古纳瑟卡兰之前在嘉米胡先的法庭被控,于2019年10月7日下午2点在武吉阿曼政治部反恐组的调查官办公室中,使用面子书账号“DAP Guna Palanisamy”支持恐怖组织“淡米尔之虎”。

此外,他也在纳兹兰的法庭被控,2018年11月28日晚上8点30分至10点50分期间,在爱极乐高原花园的卡斯都里礼堂(Dewan Kasturi)的一项活动上支援“淡米尔之虎”。

两宗案件都是在刑事法典第130J(1)(a)条文下提控。一旦罪成,可判处终身监禁或入狱最高30年,以及充公用来犯罪的相关物品。

几天后再轮到其他案件

另一方面,司法专员阿末沙里尔也宣判,面对5项控罪的巴拉姆鲁甘无罪释放,并表明控方未来不能重新提控被告。

巴拉姆鲁甘的代表律师为马道斯(J. Matthews)、奥玛(Omar Kutty Abdul Aziz)和穆哈默法汉(Muhammad Farhan Ahmad Fadzil)。

他之前被控,在活动上持有跟恐怖主义和淡米尔之虎相关的物品。控方当时指他,从2014年12月28日至2019年10月10日期间,在霹雳数个地点和武吉阿曼政治部犯下有关罪行。

与此同时,蓝卡巴之后向媒体表示,古纳瑟卡兰也同样获得全面释放,未来不会再重新被提控。

“至于其他被告,我们很可能在两三内回到法庭来,以便他们也可以无罪释放。”

古纳瑟卡兰和巴拉姆鲁甘不忘感谢各造的支持,特别是他们的律师。

数名行动党领袖,包括该党顾问林吉祥和巴生国会议员查尔斯(Charles Santiago)都到法庭,以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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