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局:有条件限令期间不准登山或露营

在落实有条件行动限制令期间,民众仍然在不获准在西马半岛所有森林进行露营、登山或森林徒步活动。

西马半岛森林局的森林生态公园和州森林公园组主任莫哈末育赛尼说,这是因为国家安全理事会在森林管理第17条款之下,禁止上述活动。

“在该条款之下,森林生态旅游及训练活动被禁,此限制所涉及的活动如登山、探索瀑布或任何极限运动,包括在森林生态公园。

促民众遵守规定

“我希望民众尊重政府的决定,尽管自落实行动限制令以来出现大量关于重新开放的要求。”

莫哈末育赛尼对《马新社》说,此限制也涵括个人或群体活动。

“当有许多人以小组的形式进入森林,数量就会变成众多。因此,这情况难以控制,更何况若发生意外时,森林是高风险的地区。”

莫哈末育赛尼说,违反禁令的人士可在《国家森林法令第47(1)条文》及《1988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下被定罪。

目前,西马半岛有113座森林生态公园及14座州森林公园,在西马半岛森林局管辖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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