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二摩托遭村民误以为酒驾,妇女汽车被纵火烧毁

槟城打昔牛汝莪(Tasek Gelugor)一名妇女昨晚因闪避动物,不慎撞上两名摩托骑士,而遭村民误以为醉酒驾驶,更在大约3小时后纵火烧毁她的车。

不过,当地警方事后澄清,这名56岁的菜贩酒精检测呈阴性,意即她没有酒驾。

网媒《自由今日大马》今天报道,威北县警区主任诺再尼(Noorzainy Mohd Noor)提醒民众,遇上类似事件切勿“动用私刑”,应该联系警方寻求协助。

他续透露,这名妇女是在送完菜后,返回位于文蒙里玛(Bumbung Lima)的住家,并于晚上9点50分左右,发生这起意外。

正在寻找肇事者

根据诺再尼,妇女告诉警方,她是为了闪避路中央的流浪动物,不慎撞上两名正在骑摩托的14岁少年。

这两名少年被撞后右脚骨折,目前正在威省医院接受治疗,他们的两台摩托车也严重损毁。

事后,妇女将她的车子留在案发现场,并向警方投报,但大概凌晨2点左右,她的车子遭放火烧毁。

诺再尼表示,警方目前正在寻找肇事者。

警方目前援引《1987年交通法令》的疏忽驾驶条文调查此案,一旦罪成,妇女将被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1年。

同时,警方也援引《刑事法典》第435条(纵火罪)调查烧车事件,肇事者将被判最高14年监禁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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