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特佐指令不符金融常理,前执行长称常与其争执

前一马公司执行长莫哈末哈金供称,一马案通缉犯刘特佐操盘一马公司运作时,所发出的指令常不符金融惯例。

吉隆坡高庭今天续审纳吉的一马公司案。控方第10名证人莫哈末哈金(Mohd Hazem Abdul Rahman)接受辩方律师沙菲宜盘问时表示,曾因刘特佐的一些指令而与其争执。


阅读更多

Check Also

“14 年的跨宗教活动证明了我们的善意”

我们的穆希巴故事 | 在四月份 …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