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稽查司报告列十项训诫政府成立委员会调查4部门

政府首席秘书阿里韩沙指出,政府成立6个特别调查委员会,以调查在2015年第一系列总稽查司报告中被点出,涉及4个部门的10项惩戒性训诫。

他说,这4个部门是工程部、内政部、首相署及城市和谐、房屋与地方政府部。

他今日在记者会上说,这项调查旨在向涉及的官员取证,如果官员被发现行为不端或疏忽,将受到纪律对付、罚款或以刑事罪被控上庭。

“根据上述的调查,两项涉及首相署的民防局采购与服务管理,以及内政部属下的大马移民系统(myIMMs)的训诫,有理由对涉及的6名官员(4名48级以上及2名44级以下)采取纪律行动。

“8项训诫被发现没有舞弊、滥权、行为不端或疏于职守的元素,但需要改善机制、程序和规定。”

带至行动委员会

针对33项涉及中央法定机构、州政府和和中央政府公司的训诫,阿里韩沙说,此事将由国家稽查署带到总稽查司报告行动委员会,以定夺所将采取的行动。

他指出,在第一系列的报告,有751项训诫,其中的708项为纠正性训诫(94.3%)及43项为惩戒性训诫(5.7%),一共涉及4个部门、2个法定机构、7个州政府及2个中央政府公司。

他指出,在708项的纠正性训诫中,280项或39.5%已获相关部门和机构进行改善,而余下的428项(60.5%)还在采取行动中,因为涉及的训诫需要时间进行改善和纠正。

他指出,政府不会姑息任何的舞弊和不端行为,并将确保采取严厉行动。

另外,阿里韩沙指出,每一部门的秘书长必需根据总稽查报告所点出的训诫,改善和对机制做出调整。

新聞《当今大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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