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立欠回教銀行巨额贷款來龍去脈
不少面子書的朋友都想知道卡立怎么会欠下回教的巨额贷款。以下是公正党一组專门打贪官的專业人所提呈的報告中的有关擇耍:
在90年代,在前首相馬哈迪打造馬來企业家的計劃下,許多在大的企业下担任高职的馬來人,都獲贷款買下大企业的股份。当时卡立是牙直利的CEO,他也獲得回教银行巨额贷款,購实下39,681.562只牙直利的股票。但过後卡立无法攤还货款。
在2001年,在银行的债务重组下,他把股票以RM2億1千470万的價格,抵押结银行,每六个月分期購回股票。但是由于卡立无法如期赎回股票,银行根据合约,把他的股票卖了。可是因为当时股市低,卖出的股票不夠抵償貸款,还欠RM 5千950万。
2005年起,银行开始向他追討欠款。2007年卡立入秉高庭.要求宣判回教银行给予他的融资没依回教法,所以欠款无效。回教银行则向高庭起訴他違约,並追讨欠款。高庭判卡立敗,必须还錢。之后卡立上訴,20011年上訴庭裁决允许回教银行的申请,即以國家银行的回教法理事会來决定回教银行给予卡立的融资是否合符回教法。即是说,假如国家银行的回教法專家認为回教银行给卡立的融资是合符回教法的,那卡立就需要还錢。
如此看來 ,卡立是不可能䇔这官司的,因为回教银行的一切回教融资都是依据國家银行的回教法理事会所訂的條規行事的,假如回教银行的回教融资不合法,那所有千万个向回教银行贷款者都不必还贷款了,这可能吗?
卡立不接受上訴庭的裁决,再上訴到联邦法院,並訂在今年2月14日开庭審訉。但就在这时候,联邦法院却受到通知,双方己同意庭外和解。双方律师对庭外和解之事竟事前亳不知情。和解之事是通过巫统的律师Rashid Manaf 进行的。
同年2月26日,卡立在公正党和民联不知情之下,与国阵中央政府签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