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Archives: 马哈迪不该为削君权道歉律师:应由司法制衡立法

马哈迪不该为削君权道歉律师:应由司法制衡立法

前首相马哈迪为1994年在任期间修宪削弱君权而道歉,惟律师认为,马哈迪无需就此事道歉,反而更应为1988年修宪限制民事法庭的司法权,而道歉。 人权律师沙立占(Syahredzan Johan)今天在面子书撰文,指马哈迪政府修改联邦宪法第66条(4A),允许法案在无需国家元首御准下自动通过,并无不妥。 …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