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新闻 吉隆坡高庭今天裁定,前首相纳吉在SRC案表罪成立,必须出庭自辩。 隆高庭法官纳兹兰裁定,控方所提出的证据,证明了纳吉的表罪。 纳兹兰认为,纳吉参与了SRC公司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借贷40亿令吉的事务。 他也说,纳吉还从SRC公司挪用4200万令吉,供私利之用。 纳吉的SRC案从今年4月3日开始审讯,而控方在较后的58天审讯里传召57个证人出庭供证,包括AmBank公关部经理余金萍(Joanna Yu Ging Ping)、前第二财长胡斯尼等。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