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C案第22天:公司前主席依斯米续供证

滚动报道

前首相纳吉的SRC国际公司汇款案今天进入第22天审讯,《当今大马》为读者带来滚动报道。


续盘问SRC公司前主席

早上9点05分:

法官纳兹兰走进审讯庭,纳吉进入被告栏就坐,法庭即将复审。

副检察司依沙尤索夫将继续盘问SRC公司前主席依斯米(Ismee Ismail)。

早上8点58分:

纳吉走进审讯庭,坐在前排观众席位,等待开庭。

到场的还有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及检控团队,以及纳吉的代表律师哈温德吉星及辩方律师团队。


指证纳吉赞同投资

早上8点30分:

吉隆坡高庭将在早上9点复审纳吉SRC国际公司汇款案。

昨天,SRC公司前主席依斯米(Ismee Ismail)供称,SRC公司前董事聂菲沙(Nik Faisal Ariff Kamil)向来扮演SRC董事局与纳吉沟通的桥梁角色。

他称,聂菲沙两度在SRC公司董事会议提出企划案,要求透过政府担保,向退休基金局(KWAP)借贷40亿令吉。

他也指出,纳吉在2011年9月7日跟聂菲沙召开的会议上,赞同向瑞士银行进行总值15亿令吉的投资。

审讯期间,控方尝试提呈一份据称是纳吉和聂菲沙在2011年9月7日会面的会议记录副本。

不过此举遭辩方律师反对。他们认为,那可能是假文件,因为取得该份文件的方式可疑。

结果,控辩双方就此展开激烈争辩。最后,法官纳兹兰(Mohd Nazlan Mohd Ghazali )决定,只把纳吉和聂菲沙的会议记录暂时列为ID499,直到充公该文件的反贪会调查官罗斯里(Rosl)上庭作证。

被控失信及贪污滥权

此案承审法官是纳兹兰(Mohd Nazlan Mohd Ghazali)。

现年65岁的纳吉去年7月4日被控3项SRC资金失信控状及一项贪污滥权控状,涉嫌款项为4200万令吉。去年8月8日,他又被控3项涉嫌相同款项的洗黑钱控状。

一旦罪成,在刑事失信罪下,纳吉将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鞭笞与罚款。

在渎职滥权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罚款1万令吉或不少于贿金5倍(视何者为高)。

而在洗黑钱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15年、罚款最高1500万令吉或洗钱款额5倍(视何者为高)。

截至目前为止,纳吉总共被控42条罪。他全不认罪,并坚持自己清白无辜。

本案检控团队是由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领衔,而辨方首席律师则是资深律师沙菲宜。

汤姆斯领导12人检控团队,包括苏莱曼(Sulaiman Abdullah)、西谭巴兰(V Sithambaram)、玛诺古鲁(Manoj Kurup)、依沙尤索夫(Ishak Mohd Yusoff)、多纳佐瑟(Donald Joseph Franklin)、苏海米(Suhaimi Ibrahim)、莫哈末赛夫丁(Muhammad Saifuddin Hashim Musaimi)、许庆辉(译音,Sulaiman Kho Kheng Fuei)、布迪曼(Budiman Lutfi Mohamed)、莫哈末阿斯拉夫(Mohd Ashraf Adrin Kamaril)以及莫哈末依扎(Muhammad Izzat Fauzan)。

辩方律师团队共有13名律师,并由资深律师沙菲宜领导。

其他成员包括前第二律政司尤索夫(Yusof Zainal Abiden)、哈温德吉星(Harvinderjit Singh)、卡玛鲁希山(Kamarul Hisham Kamaruddin)、张隆勉、德瓦南登(Devanandan S Subramaniam)、法翰(Farhan Read)、万艾祖丁(Wan Aizuddin Wan Mohammed)、拉末(Rahmat Hazlan)、慕哈末法汉(Muhammad Farhan Shafee)、卡翠娜(Tiara Katrina Fuad)、努莎希拉(Nur Syahirah Hanapiah)及再丽(Zahria Elena Red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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