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狂姐”被罚RM5000 另加社會服務令240小時 “抓狂姐”茜蒂法依拉阿希京今日被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27條文(蓄意破壞)帶上法庭面控,她認罪哭泣求情後被判罰款5千令吉,另加社會服務240小時為期三個月,每天4小時。 #抓狂姐 勒索RM 2000却要被罚RM 5000,这就叫偷鸡不着蚀把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