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报道
前首相纳吉的SRC国际公司汇款案今天进入第七天审讯,《当今大马》为读者带来滚动报道。
需出席上诉庭审讯
中午12点10分:
原订中午开庭的审讯,展延至下午2点30分才开审。
纳吉的辩护律师万艾祖丁(Wan Aizuddin Wan Mohammed)告诉法庭,被告和辩方律师仍然在布城上诉庭出席另一宗审讯,因此寻求法庭同意展延至下午2点半才开庭。
另一宗审讯是纳吉辩护律师,反对总检察署外聘前联邦法院法官哥巴斯里蓝出任一马公司案的主控官。
万艾祖丁说:“检方提出初步抗议,以致(上诉庭的)案件耗用的时间比预期中久。”
“争辩了2小时,而主要的争论(辩方反对前联邦法院法官哥巴斯里蓝出任一马公司案检控官)从早上11点才开始。有关事务仍在处理中。”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寻求先退庭至稍后才开审。”
副检察司西谭巴兰(V Sithambaram)表示,检方对此毫无异议,毕竟上诉庭的审讯超越他们的控制范围。
高庭法官为纳兹兰(Mohd Nazlan Mohd Ghazali)之后询问检方今天将传召多少名证人,西谭巴兰回答说,他们准备传召5名证人。
此外,法官告知控辩双方做好准备,今天的审讯可能会超过下午5点。
接着,法官就宣布,休庭至下午2点半。昨天,法官批准辩方的申请,即从中午12点才开审,以便纳吉和其辩护律师沙菲宜可以出席上诉庭的审讯。
中午12点:
吉隆坡高庭将在今天中午复审纳吉SRC国际公司汇款案。数名证人预料将上庭作证,数个政治与非政治团体曾从前首相纳吉的Ambank,收获数千至数百万令吉的款项。
承审此案的高庭法官为纳兹兰(Mohd Nazlan Mohd Ghazali)。
上周五,第五证人即Ambank的支票检查中心经理巴德伦希山(Badrul Hisham Mohamad)上庭证实,17张在2015年被兑现的支票,其中包括给予民统党的100万令吉、槟州巫统的100万令吉、新山巫统区部的30万令吉及巫统峇眼色海区部主席阿斯玛迪(Asmadi Abu Talib)获得的5万令吉。
巴德伦希山所确认的支票,是调查单位于2015年7月6日搜查Ambank拉惹朱兰路分行时充公的文件之一。检方上周五把支票呈堂,要求他证实。
由于支票转账也牵涉到其他单位,如Vital Spire有限公司、Zulqarnain & Co律师楼、Centre for Strategic Engagement有限公司、Lim Soon Peng、Solar Shine Sdn Bhd和Hafarizam Wan & Aisha Mubarak律师楼,检方也可能传召更多跟这些单位有关的证人。
此外,基于警方已介入调查,法庭昨天暂无法裁定,纳吉前助理依山加里尔把SRC案审讯视频,上载社媒的做法是否藐视法庭。
上周五,依山加里尔在面子书上传了两支SRC案审讯视频,其中记录了第六和第七证人在法庭上,接受沙菲宜盘问的经过。
这两名证人,即ABS Trend Master公司的房屋设计师祖卡奈莫哈末( Zulkarnain Mohamad)和Moz (M) 公司的老板莫哈末查卡利亚(Mohamad Zakariya Zearat Khan),过去分别为纳吉住家兴建保安亭及装置水箱。
根据巴德伦希山的供词,ABS Trend Master公司和Moz (M) 公司也各通过AmIslamic的支票,收取10万令吉和5万6500万令吉。
依山加里尔在上载的视频中表示,控方指纳吉使用SRC国际公司的资金用作私人用途是有“问题”的,因为控方无法证明纳吉指示SRC公司,通过两名中间人将款项汇入其私人账户。
依山加里尔认为,纳吉在大使路的住家常有许多的宾客,因此有关装修是有必要的。
他也坚持上载法庭视频没有犯法,声称法庭规定只有阻止直播,或个人录制审讯过程。
依山加里尔声称,他所上载的视频并非直播或自身录制,而是法庭视像与录音系统(Court Recording and Transcription,CRT)的视频,因此没有抵触任何法律。
尽管如此,警方已援引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开档调查希扎都。一旦在刑事法典第203A条文下被判罪成,最高监禁1年和罚款最高1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现年65岁的纳吉去年7月4日被控3项SRC资金失信控状及一项滥权控状,涉嫌款项为4200万令吉。去年8月8日,他又被控3项涉嫌相同款项的洗黑钱控状。
一旦罪成,在刑事失信罪下,纳吉将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鞭笞与罚款。
在渎职滥权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罚款1万令吉或不少于贿金5倍(视何者为高)。
而在洗黑钱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15年、罚款最高1500万令吉或洗钱款额5倍(视何者为高)。
总检察长汤姆斯将领导12人检控团队,包括苏莱曼(Sulaiman Abdullah)、西谭巴兰(V Sithambaram)、玛诺古鲁(Manoj Kurup)、依沙尤索夫(Ishak Mohd Yusoff)、多纳佐瑟(Donald Joseph Franklin)、苏海米(Suhaimi Ibrahim)、莫哈末赛夫丁(Muhammad Saifuddin Hashim Musaimi)、许庆辉(译音,Sulaiman Kho Kheng Fuei)、布迪曼(Budiman Lutfi Mohamed)、莫哈末阿斯拉夫(Mohd Ashraf Adrin Kamaril)以及莫哈末依扎(Muhammad Izzat Fauzan)。
辩方律师团队共有13名律师,并由资深律师沙菲宜领导。
其他成员包括前第二律政司尤索夫(Yusof Zainal Abiden)、哈温德吉星(Harvinderjit Singh)、卡玛鲁希山(Kamarul Hisham Kamaruddin)、张隆勉、德瓦南登(Devanandan S Subramaniam)、法翰(Farhan Read)、万艾祖丁(Wan Aizuddin Wan Mohammed)、拉末(Rahmat Hazlan)、慕哈末法汉(Muhammad Farhan Shafee)、卡翠娜(Tiara Katrina Fuad)、努莎希拉(Nur Syahirah Hanapiah)及再丽(Zahria Elena Red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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