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报道
前首相纳吉SRC国际公司案被告抗辩环节进入第17天,《当今大马》为读者带来滚动报道。
审讯恢复
早上9点20分:
吉隆坡高庭法官纳兹兰进入审讯庭,宣布复庭。
纳吉也走进证人栏,准备供证。
审讯进入第75天
早上9点半:
纳吉SRC案复审,今天是审讯第75天,也是第17天的被告抗辩环节。
辩方于昨天重新盘问纳吉,并打算在今天完成对纳吉的重新盘问。
之后,辩方将传召前AmBank客户经理Krystle Yap出庭供证。
去年11月11日,吉隆坡高庭法官纳兹兰裁定,纳吉在SRC案的7项滥权、失信和洗钱罪名表罪成立,必须出庭自辩,而纳吉选择在证人栏自辩。
在此案中,纳吉被控1项滥权罪、3项刑事失信罪和3项洗钱罪。
一旦罪成,在刑事失信罪下,纳吉将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鞭笞与罚款。
在渎职滥权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罚款1万令吉或不少于贿金5倍(视何者为高)。
而在洗黑钱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15年、罚款最高1500万令吉或洗钱款额5倍,视何者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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