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报道
前首相纳吉的SRC国际公司汇款案今天进入第八天审讯,《当今大马》为读者带来滚动报道。
早上8点54分:
纳吉步入审讯庭,并与一名警员握手问候。副检察司玛诺古鲁(Manoj Kurup)等控方人员也已经在庭内。
早上8点50分:
纳吉偕同夫人罗斯玛抵达吉隆坡法庭大厦,现场有数名支持者迎接纳吉。纳吉与罗斯玛随后前往五楼的审讯庭。
早上8点30分:
吉隆坡高庭将在早上9点复审纳吉SRC国际公司汇款案。
本案检控团队是由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领衔,而辨方首席律师则是资深律师沙菲宜。
承审此案的是高庭法官纳兹兰(Mohd Nazlan Mohd Ghazali)。
上周四,控方向法庭提呈17张支票当作证据,是纳吉与SRC国际公司名下账户开出的支票。收款者有:民统党(100万令吉)、槟州巫统(100万令吉)、新山巫统区部(30万令吉)、Ihsan Perdana Sdn Bhd(2000万令吉)等。这些转账交易时,纳吉是国阵兼巫统主席。
昨天,4名证人也供称,收到Ambank拉惹朱兰路分行户口所开出的支票。
第14名证人Centre for Strategic Engagement有限公司(Cense)的董事沈赛芬证实,该公司协助首相办事处监督和分析6家中文报于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的报道,收获费用30万令吉,或1个月15万令吉。
第15名证人沙巴民统党(UPKO)前总财政马可斯莫吉高(Marcus Mojigoh)证实,该党是在2015年2月13日收获100万令吉支票,以在“爱心计划”(Projek Sayang)下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的活动。
第16名证人Vital Spire有限公司股东翁哈菲兹(Onn Hafiz Ghazi)证实,于2015年1月30日收取纳吉一张数额24万令吉的支票,以经营网络媒体《大马文摘》(Malaysian Digest)。
第17证人纳吉前政治秘书王乃志供称,在2015年2月12日收到纳吉的一张23万8914令吉支票。该支票是要交给社区领袖林顺平(Lim Soon Peng),以支付另外两个单位。
该支票是用来支付AD Network管理Ah Jib Gor面子书的行政费及大马新闻资讯学院出版《大马华人周刊》的经费。
现年65岁的纳吉去年7月4日被控3项SRC资金失信控状及一项滥权控状,涉嫌款项为4200万令吉。去年8月8日,他又被控3项涉嫌相同款项的洗黑钱控状。
一旦罪成,在刑事失信罪下,纳吉将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鞭笞与罚款。
在渎职滥权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罚款1万令吉或不少于贿金5倍(视何者为高)。
而在洗黑钱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15年、罚款最高1500万令吉或洗钱款额5倍(视何者为高)。
总检察长汤姆斯领导12人检控团队,包括苏莱曼(Sulaiman Abdullah)、西谭巴兰(V Sithambaram)、玛诺古鲁(Manoj Kurup)、依沙尤索夫(Ishak Mohd Yusoff)、多纳佐瑟(Donald Joseph Franklin)、苏海米(Suhaimi Ibrahim)、莫哈末赛夫丁(Muhammad Saifuddin Hashim Musaimi)、许庆辉(译音,Sulaiman Kho Kheng Fuei)、布迪曼(Budiman Lutfi Mohamed)、莫哈末阿斯拉夫(Mohd Ashraf Adrin Kamaril)以及莫哈末依扎(Muhammad Izzat Fauzan)。
辩方律师团队共有13名律师,并由资深律师沙菲宜领导。
其他成员包括前第二律政司尤索夫(Yusof Zainal Abiden)、哈温德吉星(Harvinderjit Singh)、卡玛鲁希山(Kamarul Hisham Kamaruddin)、张隆勉、德瓦南登(Devanandan S Subramaniam)、法翰(Farhan Read)、万艾祖丁(Wan Aizuddin Wan Mohammed)、拉末(Rahmat Hazlan)、慕哈末法汉(Muhammad Farhan Shafee)、卡翠娜(Tiara Katrina Fuad)、努莎希拉(Nur Syahirah Hanapiah)及再丽(Zahria Elena Red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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