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报道
前首相纳吉的一马公司案今天进入第13天审讯,《当今大马》为读者带来滚动报道。
投资PSI1亿美金
早上10点10分:
沙鲁哈米供称,一马公司(前身为登州投资机构)在2009年发放债券筹得得款项大部分都投资在沙地石油国际公司(PetroSaudi International,PSI)。
他说,2009年9月30日,一马公司在沙地石油国际公司投资1亿美金(当时汇率相等于34亿令吉)。
他说,余下的款项是用在早前5亿令吉债券的支付利息、优惠券付款方面。
首相拥有唯一的任命权
早上10点:
沙鲁哈米继续念出供词。沙鲁哈米在2009年至2013年担任一马公司执行长,是由时任首相纳吉正式委任该职。纳吉在2009年9月17日时,也是一马公司顾问团的主席。
沙鲁哈米说,纳吉是根据一马公司规章的第68条文委任该职。而一马公司规章早前已经有所修订,赋权首相是唯一最后的决策人。
沙鲁哈米说,该委任也显示,首相是一马公司内唯一有权委任一马公司董事及高级行政人员的人。
昨天,沙鲁哈米供称,刘特佐曾转述说,纳吉要修改一马公司的规章,以便消除其中的模糊项目,确认首相本人是一马公司最终的决策人。
他指出,规章中修改的项目是,把第117条文的“马来西亚联邦政府”字眼改为“首相”。
早上9点53分:
纳吉走进被告栏就坐,法庭即将复审。
早上9点30分:
纳吉走进审讯庭,坐在第一排的公众席位,等待法庭复审。
沙鲁哈米续供证
早上9点:
吉隆坡高庭将在早上9点半续审纳吉的一马公司案。
控方第9名证人、前一马公司执行长沙鲁哈米(Shahrol Azral Ibrahim Halmi)将继续供证。沙鲁哈米在2009年至2013年期间担任一马公司执行长。
沙鲁哈米的证词长达270页,昨天他供称从2009年至2013年担任一马公司执行长期间,所有公司的主要决策,乃至修改公司规章的117条文,都是由刘特佐所传达的。
纳吉被控25项控罪
去年9月20日,纳吉在一马公司资金案下,被控25项控罪,其中4项为滥权贪腐罪,涉及22亿8293万令吉;另外21项则是接收与转移超过20亿8147万令吉非法收益。
纳吉面对4项滥权贪腐控罪,涉嫌通过个人银行账户收取总额22亿8293万7678令吉41仙的资金,但这些钱疑似源自一马公司。
余下的21项控罪则是洗钱控罪,涉嫌接收、使用与归还20亿8147万令吉来自Tanore金融公司的非法收益,即所谓的捐款。
主控官资格被挑战
吉隆坡高庭法官科林劳伦斯(Collin Lawrence Sequerah)负责审理此案。
本案主控官是前联邦法院法官哥巴斯里南(Gopal Sri Ram);辩方首席律师则是资深律师沙菲宜(Muhammad Shafee Abdullah)。
哥巴斯里南是总检察署外聘的主控官,上诉庭此前发出司法准令,允许纳吉挑战哥巴斯里南的主控官资格。
截至今年2月8日为止,纳吉总共被控42条罪。他全不认罪,并坚持自己清白无辜。
此前,SRC国际公司汇款案完成58天审讯的提控环节,并将在11月11日裁定是否表面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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