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ve:教部证人认为,纳吉行事作风不同以往

滚动报道

前首相夫人罗斯玛的砂学校电供案审讯进入第7天,《当今大马》为读者带来滚动报道。


感觉纳吉行事不同以往

上午10点半:

审讯开始。控方首先再度盘问前教育部长马哈基尔一些问题后,转而传召前教育部秘书长玛迪娜(Madinah Mohamad)出庭继续供证。

她供称,自己不能理解为何时任首相纳吉发出指示,要求砂校电供计划于2016年在没有透彻规划和研究下执行。

她表示,根据自己在纳吉领导下的工作经验,纳吉是个有远见和智慧的领袖。

“纳吉总会关心计划执行的成本和需要。”

审讯进入第7天

早上10点:

上周四的审讯里,前教育部长马哈基尔(Mahdzir Khalid)完成供证,转而由前教育部秘书长玛迪娜(Madinah Mohamad)以控方第6证人身份出庭供证。

她告诉法庭,日拔公司从来没有为砂拉越乡区学校电供计划提供详细资料,如说明如果使用拨款执行计划,但教育部仍于2016年给它发出合约,而原因是教育部收到时任首相纳吉的指示。

她也供称,2016年上半年,罗斯玛曾于一次假布城举行的活动之后,亲口下令要她“加快处理”砂校太阳能混合发电计划。

此后,罗斯玛当时的助理理查就开始联系她跟进进展,而日拔公司董事经理赛迪的搭档拉因也常骚扰她,询问有关该计划的进展。

在砂学校电供案中,罗斯玛面对3项控状,如下:

第一项控状是:罗斯玛被控在2016年3月至4月期间,在双威太子广场底楼的Lygon Bistro,向日拔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经理赛迪阿邦(Saidi Abang),索取高达1亿8750万令吉,即总值12亿5000万令吉电供工程合约的15%贿款,以作为日拔控股有限公司直接获得教育部门的砂拉越396间学校太阳能供应合约之回酬。

就这项控状,她被控抵触2009年反贪法令第16(a)(A)条文。一旦罪成,将可被判坐牢不超过20年,以及不少于贿款总数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价值为高。

第二项控状是:罗斯玛被控在2017年9月7日,在住家收取赛迪阿邦的150万令吉贿款,以作为日拔控股有限公司直接获得教育部门的砂拉越学校太阳能供应合约的回酬。

她因而被控抵触同样的2009年反贪法令第16(a)(A)条文。

至于第三项控状则指:罗斯玛涉嫌在2016年12月20日,在布城第10区首相官邸收取赛迪阿邦的500万令吉贿款,以作为日拔控股有限公司直接获得教育部门的砂拉越学校太阳能供应合约的回酬。

罗斯玛因而被控触犯同样的2009年反贪法令第16(a)(A)条文。

不过,罗斯玛皆不认罪,并要求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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