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报道
前首相纳吉的一马公司案今天进入第18天审讯,《当今大马》为读者带来滚动报道。
沙鲁指认9名证人
早上9点50分:
控方传召9人上庭,并要求沙鲁逐一指认这些人。
这9人包括了前一马公司主席莫哈末峇克(Mohd Bakke Salleh)和洛丁(Lodin Wok Kamaruddin)、前一马公司董事斯米(Ismee Ismail)、纳吉的前特别官员旺阿末希哈(Wan Ahmad Shihab Wan Ismail)、前一马公司首席财务长阿兹米(Azmi Tahir)、前一马公司秘书林保森(Lim Poh Seng,译音),警方调查官拉惹古巴拉(Rajagopal)以及吴益金(Goh Gaik Kim,译音)。
沙鲁逐一指认了他们,供作记录用途。
审讯恢复
早上9点46分:
纳吉进入被告栏受审,沙菲宜开始交叉盘问沙鲁。
审讯进入第19天
早上9点30分:
纳吉一马公司案进入第19天,辨方首席律师沙菲宜将继续交叉盘问沙鲁哈米。
沙鲁哈米此前在连续6天供证中,爆出许多一马案内情。昨天开始,沙菲宜开始交叉盘问沙鲁。
在昨日的审讯中,沙鲁供称,一马公司案通缉犯刘特佐所持有的Aktis新加坡有限公司,在2009年通过Ambank集团,成了一马公司债券的次级认购者,并从中谋取巨大利益。
去年9月20日,纳吉在一马公司资金案下,被控25项控罪,其中4项为滥权贪腐罪,涉及22亿8293万令吉;另外21项则是接收与转移超过20亿8147万令吉非法收益。
纳吉面对4项滥权贪腐控罪,涉嫌通过个人银行账户收取总额22亿8293万7678令吉41仙的资金,但这些钱疑似源自一马公司。
余下的21项控罪则是洗钱控罪,涉嫌接收、使用与归还20亿8147万令吉来自Tanore金融公司的非法收益,即所谓的捐款。
吉隆坡高庭法官科林劳伦斯(Collin Lawrence Sequerah)负责审理此案。
本案主控官是总检察署外聘的前联邦法院法官哥巴斯里南(Gopal Sri Ram);辩方首席律师则是资深律师沙菲宜(Muhammad Shafee Abdullah)。
截至今年2月8日为止,纳吉总共被控42条罪。他全不认罪,并坚持自己清白无辜。
此前,SRC国际公司汇款案完成58天审讯的提控环节,并将在11月11日裁定是否表面罪名成立。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