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报道
前首相夫人罗斯玛的砂学校电供案审讯进入第3天,《当今大马》为读者带来滚动报道。
马哈基尔继续供证
上午10点10分:
法官再尼进入法庭,审讯正式开始。控方第5证人,即前教育部长马哈基尔继续供证。
上午10点:
罗斯玛的砂州乡区学校电供舞弊案今天进入第3天审讯。
审讯即将开始,罗斯玛进入法庭,而控辩方人员也已经抵达,包括副检察司阿克兰(Akram Gharib)、慕斯达法(Mustaffa Kunyalam)、辩方律师阿克贝丁(Akberdin Abdul Kader)、加吉星(Jagjit Singh)。
上周四,控方传召了日拔公司高层人员的司机山苏里查(Shamsul Rizal Sharbini)和前教育部长马哈基尔(Mahdzir Khalid)出庭供证。
马哈基尔供称,罗斯玛、她当时的助理理查,以及日拔公司董事经理赛迪和搭档拉因(Rayyan Radzwill Abdullah)都曾经施压他,把砂校电供计划颁发给日拔公司。
他告诉法庭,他深信罗斯玛倾向支持赛迪,“我认为罗斯玛作为首相(纳吉)的妻子,拥有权力,她要求加速开展那计划。”
在砂学校电供案中,罗斯玛面对3项控状,如下:
第一项控状是:罗斯玛被控在2016年3月至4月期间,在双威太子广场底楼的Lygon Bistro,向日拔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经理赛迪阿邦(Saidi Abang),索取高达1亿8750万令吉,即总值12亿5000万令吉电供工程合约的15%贿款,以作为日拔控股有限公司直接获得教育部门的砂拉越396间学校太阳能供应合约之回酬。
就这项控状,她被控抵触2009年反贪法令弟16(a)(A)条文。一旦罪成,将可被判坐牢不超过20年,以及不少于贿款总数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价值为高。
第二项控状是:罗斯玛被控在2017年9月7日,在住家收取赛迪阿邦的150万令吉贿款,以作为日拔控股有限公司直接获得教育部门的砂拉越学校太阳能供应合约的回酬。
她因而被控抵触同样的2009年反贪法令弟16(a)(A)条文。
至于第三项控状则指:罗斯玛涉嫌在2016年12月20日,在布城第10区首相官邸收取赛迪阿邦的500万令吉贿款,以作为日拔控股有限公司直接获得教育部门的砂拉越学校太阳能供应合约的回酬。
罗斯玛因而被控触犯同样的2009年反贪法令弟16(a)(A)条文。
不过,罗斯玛皆不认罪,并要求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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