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VE:SRC案抗辩进入第6天,纳吉继续接受控方盘问

滚动报道

前首相纳吉SRC国际公司案被告抗辩环节进入第6天,《当今大马》为读者带来滚动报道。


抗辩环节第6天

早上9点15分:

SRC案被告抗辩环节进入第6天,纳吉将继续在证人栏内供证,接受控方的盘问。

纳吉在上周一念完243页的书面证词后,于上周二开始接受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的盘问;而汤米汤姆斯则紧接着进行交叉盘问。

在上周三的审讯结束前,法官纳兹兰允许控方的申请,空出上周四及这周一和周二,共三天的审讯日,并在今天才续审。

上个月11日,吉隆坡高庭法官纳兹兰裁定,纳吉在SRC案的7项滥权、失信和洗钱罪名表罪成立,必须出庭自辩。

在这种情况下,纳吉有三个选项,即选择在证人栏自辩;选择在被告栏自辩;或选择保持缄默。

若是选择在证人栏内自辩,纳吉需要接受控方的交叉盘问。

若是选择在被告栏内自辩,纳吉则无需接受控方的交叉盘问,但其证词的份量将大打折扣。

纳吉选择的是证人栏自辩。

纳吉的SRC案从今年4月3日开始审讯,而控方在较后的58天审讯里传召57个证人出庭供证,包括AmBank公关部经理余金萍(Joanna Yu Ging Ping)、前第二财长胡斯尼等。

 SRC案中,纳吉被控1项滥权罪、3项刑事失信罪和3项洗钱罪。

一旦罪成,在刑事失信罪下,纳吉将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鞭笞与罚款。

在渎职滥权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罚款1万令吉或不少于贿金5倍(视何者为高)。

而在洗黑钱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15年、罚款最高1500万令吉或洗钱款额5倍,视何者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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