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一马案律师向吉隆坡高庭指出,逃犯刘特佐所控制的Good Star公司曾付8500万令吉“佣金”,给一马公司与沙地石油(PetroSaudi)联营计划的两名关键人物。
这两名收款者分别是沙地阿拉伯籍的达列奥拜(Tarek Obaid)和拥有瑞士籍的玛浩尼(Patrick Mahony)。
达列奥拜是时任沙地石油创办人兼执行长,而两人当时也是该公司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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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首相纳吉一马案律师向吉隆坡高庭指出,逃犯刘特佐所控制的Good Star公司曾付8500万令吉“佣金”,给一马公司与沙地石油(PetroSaudi)联营计划的两名关键人物。
这两名收款者分别是沙地阿拉伯籍的达列奥拜(Tarek Obaid)和拥有瑞士籍的玛浩尼(Patrick Mahony)。
达列奥拜是时任沙地石油创办人兼执行长,而两人当时也是该公司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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