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高庭今天继续聆听前首相纳吉SRC案的控辩方陈词。辩方律师力陈,纳吉不该在刑事失信罪下受到追究责任,因为他根本无权控制SRC国际公司的资金。 纳吉的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Muhammad Shafee Abdullah)在口头陈词时表示,唯有SRC国际公司的董事和银行账户签署者,才能控制该公司的资金。 他接着点出,纳吉并非他们的其中一员。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