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明审理姑南索贿百万元案

联邦直辖区前部长东姑安南被控收贿100万令吉案明日将在高庭开审,控方将传召4、5名证人供证。

根据法庭案件列表,案件将于明日及周五上午9时,由法官莫哈末纳兹兰负责审理。

69岁东姑安南在去年11月15日被控收取房地产发展商陈英文100万令吉贿金,并通过北干那那工业私人有限公司的大众银行支票,汇入其联昌银行户头。

陈英文此举是回报东姑安南批准Nucleus地产私人有限公司(如今为Paragon City 发展私人有限公司)的申请,以提高士马勒路发展计划的容积率。

东姑安南涉嫌于2013年12月27日在敦依斯迈路太子世界贸易中心的联昌银行犯罪,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第16(b)(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24(1)条文治罪。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坐牢最高20年,以及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陈英文承认串谋犯罪

法官在8月9日批准控方申请,让东姑安南及陈英文涉贪案一起审理。

不过,陈英文昨日在交替控状下认罪,承认与东姑安南串谋犯罪,因而被判罚款15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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