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修法允许游行示威,缩短集会通知至7天

国会报道 一如早前报道,政府今日提呈《和平集会法令》修正案,准备把向来受人诟病的集会通知时间,从原本的最少10天,缩短至7天。

此外,政府也建议修改《和平集会法令》第3、4、21条文,允许集会时举行游行示威(protes jalanan),不再只能困于一个集会地点。


阅读更多

Check Also

加沙自由船队:马来西亚在伊斯坦布尔的行动 | 仙娜哈里安 – 仙娜哈里安

马来西亚行动组织打破加沙围困自 …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