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C国际公司案证人阿菲达阿瓦供称,她是在SRC国际公司时任执行长聂费沙的“指导”下,准备文件让内阁批准政府成为SRC公司贷款的担保人。 财政部策略投资组副秘书阿菲达阿瓦(Afidah Azwa Abdul Aziz)今日为SRC案供证时告诉吉隆坡高庭,她是在2011年8月15日草拟相关文件,以便政府为SRC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借贷20亿令吉作保。 2天后,该文件提呈到内阁,而内阁在没有经过讨论的情况下就通过。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