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ve:SRC公司前主席供词是否矛盾成焦点

滚动报道

前首相纳吉的SRC国际公司汇款案今天进入第25天审讯,《当今大马》为读者带来滚动报道。


早上9点07分:

纳吉走进审讯庭,坐在公众席,等待法庭复审。

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领导的检控团队以及辩方律师哈温德吉星等人也到场。

早上9点10分:

纳吉走进被告栏就坐,审讯即将开始。SRC国际公司前主席依斯米走进证人栏,将继续供证。

早上8点30分:

吉隆坡高庭将在早上9点复审纳吉SRC国际公司汇款案。

质疑口供前后不一

昨天,纳吉的辩护律师团以SRC国际公司前主席依斯米(Ismee Ismail)证词或出现矛盾为由,要求法庭休庭,以让辩方检查相关文件及口供记录。

因此,今天辩方是否接受依斯米的供词,或采取什么决定将成为焦点。

依斯米昨天出庭供证时说,SRC国际公司董事会是依照公司股东的决议行事,而不是依照“资深顾问”纳吉的建议。

不过,这与依斯米先前的书面证词不相符。他的书面证词宣称,SRC公司董事局是依照纳吉的建议处理事情。

此前,依斯米供证时,读出自己的书面证词时称,纳吉在SRC公司扮演“荣誉顾问”(advisor emeritus)的角色,并拥有部分执行权力。

“董事会的任何决定都必须咨询这名荣誉顾问,也就是纳吉。任何需要纳吉垂注的事情,都是由(SRC公司前董事)聂菲沙来执行,因为他扮演着SRC董事局及纳吉之间的桥梁角色。”

“只有聂菲沙负责将SRC(董事局)的讨论与决策传达给纳吉。”

早前,证人供称,SRC国际公司原是一马公司的子公司,后来在2012年转为由财政部机构独资拥有。

SRC国际公司的章程也经过修订,加入第117条文。该条文规定,纳吉被委任为该公司的荣誉顾问。SRC公司的董事部必须适当地考虑和落实纳吉的劝告。而纳吉当时是财政部长,并掌管拥有SRC公司的财政部机构。

被控失信及贪污滥权

此案承审法官是纳兹兰(Mohd Nazlan Mohd Ghazali)。

现年65岁的纳吉去年7月4日被控3项SRC资金失信控状及一项贪污滥权控状,涉嫌款项为4200万令吉。去年8月8日,他又被控3项涉嫌相同款项的洗黑钱控状。

一旦罪成,在刑事失信罪下,纳吉将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鞭笞与罚款。

在渎职滥权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罚款1万令吉或不少于贿金5倍(视何者为高)。

而在洗黑钱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15年、罚款最高1500万令吉或洗钱款额5倍(视何者为高)。

截至目前为止,纳吉总共被控42条罪。他全不认罪,并坚持自己清白无辜。

本案检控团队是由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领衔,而辨方首席律师则是资深律师沙菲宜。

汤姆斯领导12人检控团队,包括苏莱曼(Sulaiman Abdullah)、西谭巴兰(V Sithambaram)、玛诺古鲁(Manoj Kurup)、依沙尤索夫(Ishak Mohd Yusoff)、多纳佐瑟(Donald Joseph Franklin)、苏海米(Suhaimi Ibrahim)、莫哈末赛夫丁(Muhammad Saifuddin Hashim Musaimi)、许庆辉(译音,Sulaiman Kho Kheng Fuei)、布迪曼(Budiman Lutfi Mohamed)、莫哈末阿斯拉夫(Mohd Ashraf Adrin Kamaril)以及莫哈末依扎(Muhammad Izzat Fauzan)。

辩方律师团队共有13名律师,并由资深律师沙菲宜领导。

其他成员包括前第二律政司尤索夫(Yusof Zainal Abiden)、哈温德吉星(Harvinderjit Singh)、卡玛鲁希山(Kamarul Hisham Kamaruddin)、张隆勉、德瓦南登(Devanandan S Subramaniam)、法翰(Farhan Read)、万艾祖丁(Wan Aizuddin Wan Mohammed)、拉末(Rahmat Hazlan)、慕哈末法汉(Muhammad Farhan Shafee)、卡翠娜(Tiara Katrina Fuad)、努莎希拉(Nur Syahirah Hanapiah)及再丽(Zahria Elena Red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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