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最高领导人同父异母兄长金正男遇害案越南籍女被告段氏香,在服刑期满后,于今早7时20分出狱。
段氏香(Doan Thi Huong)的代表律师郑宝德指出,其当事人将被先被带往布城移民局,过后在今午遣送回国。
“今午大约4点,移民局将把段氏香送往吉隆坡国际机场,以遣送回国。
“(相信是搭乘越南航空的)段氏香今晚7点15分的飞机,飞回她的原籍国越南。”
控方于4月1日提呈交替控状,改以致伤罪提控现年30岁的段氏香,她俯首认罪,高庭宣判她入狱3年4个月,刑期从被告落网当天,即2017年2月15日开始算起。
控状指被告于2017年2月13日早上9时,在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KLIA2)与另4名在逃人士,以危险武器蓄意伤害金正男,导致后者体内含有VX神经毒剂。
茜蒂3月也获释
另一名原被告是印尼籍女子茜蒂艾莎(Siti Aisyah),由于控方于3月11日撤销控状,因而获得法庭释放,惟不代表无罪。
段氏香和茜蒂艾莎原本被控于2017年2月13日上午9时,在KLIA2离境厅与另4名在逃人士,谋杀45岁的金正男,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一旦罪成,唯一的刑罚是死刑。
高庭在去年8月16日裁决,她们的表面罪名成立,必须出庭自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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