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失业者因使用推特对首相纳吉发表恶言罪成,地庭判处罚款9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监禁6个月。
法官纳兹娃在被告俯首认罪后,作出上述裁决。
根据控状,[email protected],于2015年12月1日晚上9时32分犯下上述罪行。
被告因而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33(3)条文下判刑。
律师要求减刑
代表被告的国家法援基金会律师林威勇(译音)以其当事人刚失业,以及必须奉养患糖尿病和高血压的父亲为由,向法庭要求减刑。
但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的检控主任莫哈末苏菲安则指此事涉及公共利益,要求法庭重判以儆效尤。
被告也向法庭求情,表明自己已经知错,未来不会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