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巴州议会今日通过修改沙巴州宪法的法案,以将目前60名的州议员人数增加至73名。
沙巴州副议长郑观良宣布,55名州议员包括4名反对党议员同意修改州宪法第14(2)条款,以选多13名州议员,惟3名议员不同意,以及1名州议员弃权。
他指出,不同意者是人民公正党籍的下南南区州议员谢铭圣医生和莫约区州议员德兰西,以及民主行动党斯里丹绒区州议员陈泓缣。
他说,行动党里卡斯区州议员王鸿俊弃权,以及巫统拿笃区州议员莫哈末尤索夫阿达缺席。
提供充分和有效代表
沙巴特别事务部长张志刚在提呈上述法案时说,沙巴最后一次划分选区是在2003年。
“在做出修改后,选举委员会必需根据联邦宪法第113条款,重新展开研究。”
他指出,增加13名议员的建议合理,因为可为人民提供足够和高效的民选代表。
“增加州议员是考虑到人口增加、平均选民人数、道路等基建增加,以及其他数项可由州内多元种族代表反映公正性的因素。”
新数额来届大选生效
修改州宪法增加州议员人数在获得通过后,州议会也修改1965年州议会法令(中选议员)第2条文,以“73”取代“60”。
张志刚解释,根据联邦宪法,沙巴可通过更改议员人数增加州议席。
他说,法案将在宪报颁布后生效,州议席的结构在来届大选才会生效。
“这项法案将涉及州政府的额外开支,目前还无法确定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