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证遇阻才建议较轻罪名前肃贪高官为反贪会缓颊

反贪会负责调查的26亿门与SRC案件,除总检察署不起诉决定掀起巨大争议外,这个肃贪机构建议以较轻的“不诚实挪用”罪名起诉首相纳吉的做法,也备受质疑。

惟前反贪污局总监莫哈末蓝里认为,反贪会或因为集证遇阻,才退而求其次,建议用较轻的罪名起诉纳吉。

他接受《当今大马》询问时说,上述的障碍包括敌意证人、外界干预,以及纳吉或在录供前就知悉案情不利于他。

不诚实挪用罪名落在刑事法典第403条文下,罪成者将面对最高5年监禁、鞭笞,也可能遭罚款。

反贪污局是反贪污委员会的前身,而莫哈末蓝里曾担任吉打、霹雳与森美兰州的反贪局主任。他在2007年扮演吹哨者角色,踢爆时任反贪局全国总监祖基菲里(Zulkipli Mat Noor)涉贪。

敌意证人供证不准

莫哈末蓝里以其在反贪污局经验为例,指在若干情况,其团队会尝试在反贪会法令第17条文下证实案件。

“然而,正如前政治部副总监阿都哈密所言,(此案)关键证人有的匿藏,有者潜逃海外,从相关官员身上搜索证据,甚有难度。”

“他们不可从敌意证人那里获取证据。后者身在海外,可提供虚构或失准的证词。”

不知汇款人已是罪

莫哈末蓝里(见图)是一名律师。他相信,反贪会是在确有贪污汇款的前提下展开调查。

不过他称,既然没有证人可供证,反贪会只得选择建议用较轻的“不诚实挪用”罪名起诉。

他解释,在此条文底下,无论收款人是否知晓谁是汇款人,皆足以构成罪行。

“鉴于反贪会已知,大部分或所有的资金已被挪用,如果你知道(汇款人),则是(刑事法典)第409条文失信罪,而若你不知,则是第403条文(不诚实盗用财物)。”

“未尝试寻找物主”

莫哈末蓝里说,自己虽未读过这些调查报告,但他相信,基于阿班迪所透露的证据,这是一宗简单明了的案件。

他指出,纳吉宣称不知何人把SRC国际公司的资金汇入其私人户口,刑事法典第403条文可谓恰到好处。

“当我们无法选择较重的失信罪时,我们倾向于选择这项罪控。此项罪控容易证明,成功率非常高。”

“在刑事法典,第403条文底下有段说明:‘A君发现一个贵重戒指,不知归属何人。A君未尝试寻找谁是物主之前,立即把戒指卖掉。A君触法。’”

纳吉可向银行询问

莫哈末蓝里补充,纳吉身为首相与财政部长,大可要求银行提供汇款人资料。

一马公司案调查近半年后,阿班迪上周宣布,纳吉在26亿门或SRC国际公司案皆无罪,但这种做法掀外界批评。

反贪会知情人士告诉《当今大马》与《路透社》,反贪会其实在调查报告中,向总检察署建议援引刑事法典第403条文(不诚实挪用财务),提控纳吉三条罪。

前首相署部长再益依布拉欣与巫统党员凯鲁丁分别向法庭提出司法审核,要求重检总检察长不起诉纳吉的决定。

新聞《当今大马》

Check Also

按照伊党的逻辑,首相应该来自行动党 – 刘

按照伊党的逻辑,首相应该来自行动党 – 刘

民政党将在下个月的联盟最高理事 …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