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菲兹被控辱巫统案:法庭择定本月29日下判

地庭今天择定7月29日,就人民公正党副主席拉菲兹被控侮辱巫统言论一案下判。

法官阿兹瓦尼达在聆听雪州检控组主任阿扎里及拉菲兹代表律师艾力克的陈词后,择定上述日期。

阿扎里在陈词中说,被告在接受网络媒体fz.com记者阿兹利访问时,蓄意发表侮辱言论。

“被告在访谈中蓄意发表上述言论,他不应指控巫统策划在雪兰莪州教堂发生的丢掷汽油弹事件。

“其实上述访谈是有关反对党在政治课题‘加影行动’中采取的行动,与上述指控无关。”

造成宗教对立

阿扎里说,被告发表有关言论时,有意挑起巫统党员的愤怒。

“此案第二证人,巫统乌鲁冷岳区部青年团团长莫哈末哈林在供证时说,有关言论将挑起愤怒,造成回教及基督教之间的对立及混乱。”

他说,根据上述理由,控方相信在7名证人供证后,可证明被告的表罪成立。

另一方面,艾力克陈词时说,控方并没有证明有关言论有侮辱成分。

“所有控方证人都说,他们知道当时国家在种族及宗教问题上有紧张的趋势。

“因此,拉菲兹发表有关言论并不是为了侮辱或挑起他人愤怒,而是解释‘加影行动’。”

拉菲兹也是班登区国会议员,他被控在一篇题为《如果雪州没有倒,拉菲兹会否退出?》文章中,蓄意侮辱及挑起巫统党员的愤怒。

他被控于2月4日,在The Edge公司犯下罪行,一旦罪成,可在刑事法典第504条文下,被判最高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文章來源: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30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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