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起诉当今诽谤案:答辩方申请新法官承审

首相纳吉起诉《当今大马》诽谤案,随着承审法官调任芙蓉仍坚持审理此案,《当今大马》周五入禀司法审核申请,以要求一名新的承审法官。
 
这项司法审核申请人是《当今大马》总编辑颜重庆。他在入禀书中说,由于吉隆坡高庭法官卡玛鲁丁(Kamaludin Mohd Said)已调任芙蓉高庭,因此应交由另一名吉隆坡高庭法官来聆审此案。

此案至今仍未开审,而法官将于6月26日,聆审纳吉要求撤销《当今大马》抗辩,及两名编辑反起诉的申请。

非第一次申请撤换法官

颜重庆(见图)在宣誓书中指出,去年6月18日,卡玛鲁丁受委聆审此案时仍是司法专员。

《当今大马》认为,根据联邦宪法第122B(1)条文,国家元首是在首相劝告下委任高庭司法专员。如此一来,卡玛鲁丁承审此案可能存有利益冲突

随着卡玛鲁丁去年11月14日擢升为高庭法官,《当今大马》撤回这项申请。

不过,卡玛鲁丁于今年1月1日,却调任至芙蓉高庭。

尽管如此,马来亚大法官祖基菲里阿末(Zulkefli Ahmad Makinuddin)仍坚持原本安排,由卡玛鲁丁审理此案。

卡玛鲁丁至今只有聆审撤换法官的申请,其余的则由副主薄官处理。

其他隆高庭法官能接手

颜重庆在宣誓书中强调,卡玛鲁丁(见图)根本没有理由继续审理此案;反之,交由另一名吉隆坡高庭法官,将能非常容易地接管此案。
 
“基于此,我坚信,有理由申请司法审核马来亚大法官和其特别官员的决定。”
 
“我的律师已进一步劝告我,而我也相信,马来亚大法官当时以行政身份,做上述决定。”

“基于上述论据,马来亚大法官已逾越《1964年司法法院法令》第20条文,即马来亚大法官没有法律基础,决定关于高庭法官分配工作的权限。”

“因此,马来亚大法官无权做决定。”

当今大马遭不公平对待

颜重庆补充,即便马来亚大法官有权做决定,也没考量到卡玛鲁丁已获指派聆听审讯。

“该决定不符常例。本案件没有与其他吉隆坡高庭民事案,获得同等对待。”

“在本案的情况下,这项决定将基于未知原因,予人只有该法官(卡玛鲁丁)才能聆审的印象。”

“该印象不符合司法行政惯例。《当今大马》没获公平对待,甚至侵犯其《联邦宪法》第5(1)和8(1)条文的权益保障。如此做法将是毫无理由的。”

第5(1)条文阐明,除了依循法律之外,不能剥夺一人的生命与个人自由。第8(1)条文阐述,人人在法律下皆平等,并在法律下受平等保护。

文章來源: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30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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