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公司违反2011年价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结果于今日被判罚款14万令吉。
马六甲地庭法官安南在代表出庭的烘焙部经理莫哈末利祖安认罪后,宣判永旺(马)有限公司(AEON Co.)罚款11万令吉,该公司面对4项控状分别罚款2万令吉、2万5000令吉、3万令吉及3万5000令吉。
这家公司被指调高4款面包的价格,原价1令吉20仙的面包,涨至1令吉50仙,以从中获取暴利(每一款面包一项控状)。
根据控状,该公司是于2015年3月17日傍晚6时01分,在敦拉萨路的永旺马六甲购物中心的La Boheme烘焙坊犯罪,抵触2011年价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第14(1)条文,罪成者可被判罚款最高50万令吉,若重犯,可被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
游戏设施公司被罚三万
在相同的庭室,代表出庭的顾问诺霞阿末在认罪后,安南宣判经营儿童游戏设施的永旺幻想(马)私人有限公司(AEON Fantasy)罚款3万令吉。
这家公司被指没有遵守指示,以在今年2月13日之前填妥资料及提呈文件。
根据控状,该公司于今年2月14日在马六甲市的本店犯罪,抵触2011年价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第21(5)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57条文被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若重犯,则可被罚款不超过25万令吉。
反暴利旨在保护消费人
安南在下判时说,他是以公众利益作为主要原则。
他指出,各造必需了解2011年价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的主要目标是要保护消费者和公众利益。
本案的主控官是来自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部的郑丽莉(译音)及英沙利查副检察司,被控的两家公司没有聘请律师。
文章來源: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298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