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今日提醒大马政府,1948年煽动法令的修正条文,最终可能会使公开辩论成为一项刑事罪。
美国政府表示,它“尤其担心”新的法律条文了加重刑罚,尤其对初犯者的刑罚,同时也使在社交媒体分享被指煽动的资料变成非法行为。
“公开辩论是对抗无容忍度的最佳保护,同时也在强化民主及对抗憎恨方面扮演正面的角色。”
美国政府是于今日,在一篇文告中发表上述谈话。
美国政府也对大马政府删除禁止批评政府及司法的法律条文,并希望大马政府重新考虑最新所展开的一系列煽动提控。
国会下议院在上周通过了煽动(修正)法令,以更有效的赋予有关当局对被视为煽动的言论及活动,更大的法律权力。
中央政府在这项修正法案中,允许人民批评政府,以创造更透明及负责任的施政。
同时,修正法案也将任何涉及宗教及种族的“不良意图丶威胁及憎恨”言论列为一项罪行,同时保留了禁止批评统治者及质疑土着特权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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