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不是想停就停,要停就停!
王维兴:在国外有紧急大事才停钟
,一连3次“不寻常”!政改研究所执行总监王维兴指出,
我国发生的一星期停钟3次属“不寻常”,因为国外的国会停钟只适用于紧急召开的国会,而一般国会的议会制度也已正规化,因此停钟现象近年来较为少见。「停钟的用意其实是用来处理紧急
大事的,比如说当一个国家发生很严重的水灾有很多伤亡,要马上召开为期一天的特别紧急国会会议,若没办法在当天完成(既定议程),就需要停钟继续。」国外的朝野政党会与议长安排国会
会议流程,将较少时间安排在一般法案或修正案上,以便重大及具争议性法案或修正案能拥有更多的辩论时间,同时避免国会停钟的用意遭滥用。「这种现象是不健康的,如果我们
看英国、澳洲或是纽西兰那些先进国的西敏寺议会里面,政府事务是能讨论至一段指定时间,若超过了就应挪到第二天继续讨论;但我国的西敏寺议会的运作残缺不全,所以政府的概念就是政府事务至上,必须当天处理。」潘永强:防恐法煽动法非迫切,不
具备停钟条件!政治评论员及学者潘永强博士认为
,国会会议并不能随心所欲的“停钟”,这是唯有在受到时间迫切性或需取代已失效的法令等特定情况之下才适合采取的做法,而本期国会“漏夜”通过的防恐法案及煽动法令修正案实质上并不具备上述条件。「我们所说的迫切性是指有明确时
间要求的,比如国际条约约束,或某些法案会在某个时间失效,因此国会必须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赶紧完成程序,但防恐法案若是急迫,那么去年、3个月前或者是2个月后(通过),影响会很大吗?」重大法案需咨询社会,国阵为了通
过法案,耍手段投机取巧!「虽然国会时间有所限制,但一些
法案不需要“拖到最后一分钟”再进行辩论及寻求通过,不能因为“行事迫切”就随意违背国会民主程序及人民基本权力,因为上述两者是超越一切的。」他强调,涉及层面广泛的重大法案
需要一个广泛的社会咨询过程,如煽动法令修正案及防恐法案这类涉及人民个人及言论自由的法案,应该要在谨慎且尊重国会民主的情况下,给予国会议员及社会,包括非政府组织、知识份子及法律界人士更多研究时间与讨论空间。「“停钟”是个取巧的策略,这只
是“技术问题”,真正的问题是说,为什么一个很重要的法案,要用这种匆忙的方式通过?不要说整个社会公众根本就没有办法参与讨论,连国会议员都没有时间好好事前了解这些法案。」「这根本是个策略,匆忙之间丢出
来就要你(国会议员)马上处理(投票表决),以尽量减少社会的讨论,如果法案在这一期国会没有时间通过而挪到下一个会期,等于让整个社会多一些时间去讨论甚至争吵,这就是政府不想面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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