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航MH17惨剧造成283名乘客及15名机员罹难,航空法律专家表示,马航有可能会被告上多国法庭,除非马航能说服法官,同意客机飞越漫天战火的乌克兰东部并非罔顾安全,否则就可能会遭死者家属“无上限”索偿。
根据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航空公司不管有没有过错、就算空难是战争或恐怖袭击造成,都必须对旅客的人身伤亡承担赔偿,为每名死者提供最多11万3100“特别提款权”;这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创立的一种记账单位,在上周四,这相当于每人17.4万美元(约55万令吉),283名乘客就要赔4924万美元(约1亿5600万令吉)。
但法律界预期,至少有部分乘客家属会兴讼,以马航罔顾安全为由,争取更大额赔偿。而可能处理有关诉讼的除了航机起飞及目的地、即荷兰与马来西亚外,死者家属也可在本国提讼。假如诉讼成功,理论上赔偿金额将无上限。
但法律界认为马航可提出其他航空公司在事发前一周内也多次飞越同一领空为辩护理据。据航班追踪网站Flightradar24资料,上周有66家航空公司的数百航班飞越该区,除马航48次外,星航更达75次。美国芝加哥德保罗大学法学院院长兼国际航空法律研究所主任奥特利说,一直没迹象显示民航机是攻击目标,“飞越该区确非好主意,但我不认为是疏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