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是政府所谓“国庆月”,原来应该是普天同庆的月份;但是,由于马航MH17班机遭击落的罹难者遗体在八月杪陆续运返国门,政府却也呼吁国人肃穆哀悼。然而,始料不及的是,在国庆月和悼念MH17罹难者的氛围中,纳吉政府竟然展开疯狂的政治肃清行动,令白色恐怖弥漫全国。
自八月初开始,纳吉政府几乎马不停蹄地以《刑事法典》的侮辱警察罪、刑事诽谤罪和《1948年煽动法令》提控在野党国州议员,不仅西马民联三党遭殃,东马沙巴州的在野党也也不可幸免。更为荒谬的是,马大法学院副教授、马大教职员协会主席阿兹米沙隆(Azmi Sharom)亦因在8月14日接受《马来邮报》的访问,援引法院对2009年霹雳州宪政危机的裁决发表意见,而被控以煽动罪。
与此同时,警方也在国庆日当天扣押参与槟州国庆游行的志愿巡逻队队员,过后槟州行政议员彭文宝被捕。跟着,《当今大马》驻槟助理编辑伦秀英(Susan Loone)因在新闻报道中引述彭文宝说“被警方盘问四个小时,被警方当成罪犯对待”,也遭警方援引《煽动法令》调查。
从国州议员到学者到记者,接下来还有谁呢?这一连串的调查、扣押和提控,在在说明纳吉政府滥用《1948年煽动法令》来营造白色恐怖和打压异见人士。马来西亚的《煽动法令》并未采纳西方司法的“明显而立即危险”原则(clear and present danger test),反之只要检方认定某人之言论具有“煽动倾向”,即可控以煽动罪。除了不必判定某人之言论是否确实会造成煽动效果和对社会产生恶劣影响,更糟糕的是,“煽动倾向”的判定并无明确界定,而是系于检方和法官的主观认定。
易言之,举凡论者评论统治者的言行、法院的裁决、政府的决策,都有可能面对煽动罪的风险。因此,《煽动法令》等恶法,一直都是国阵政府最廉价的镇压工具,而且屡试不爽。
从马哈迪到阿都拉巴达威到纳吉,吾人皆可见识到,当政府的重大丑闻曝光,以及巫统内斗导致首相兼巫统主席面对政治危机时,他们率先做的一件事就是营造白色恐怖,以期抑制公共舆论。
有些论者认为,纳吉此次的疯狂行动与前首相马哈迪早前撰文批评纳吉及宣称撤回对他的支持息息相关。此观点并非无的放矢,因为纳吉能在2009年接任首相及巫统主席的大位,乃马哈迪阵营向阿都拉巴达威逼宫的结果。马哈迪宣称不再支持纳吉,极可能导致巫统各派系围剿纳吉,重演逼宫戏码。遭逢权位危机的纳吉,采取高压手段,亦可说是图个一石二鸟,一方面抑制民间异议,另一方面则向党内的蠢蠢欲动者施下马威。
与此同时,这一场疯狂的戏码,会与雪兰莪州宪政危机有关吗?雪州大臣风波,虽然随着原任大臣卡立依布拉欣宣布请辞而看似有望化解,却因苏丹对大臣人选有意见而悬而未决。假使巫统尚未死心,仍觊觎用选举以外的手段夺取雪州政权,那么自八月初开始的这一连串行动,是要预先杀鸡儆猴,制止政变成功时涌现民间反弹吗?
庄迪澎长期观察及评论本国媒体业、新闻自由与政治变迁,他认为推广传播学教育和媒体识读是新闻自由运动的重要工作,而且只要发言的自由意志仍在,知识分子的声音禁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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