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早前向美国法庭提出一项申请,并要求在该申请未有结果前,展延吉隆坡高庭所审理的一马公司案。惟吉隆坡高庭今天驳回纳吉的展延审讯申请。
纳吉的代表律师沙菲宜早前告诉法庭,其当事人正在寻求取得涉嫌接受高盛集团及其前董事雷斯纳贿赂的一马公司职员名字。
“在美国法庭的诉讼中,雷斯纳和高盛认罪,雷斯纳表明及承认支付贿金给一马公司的数名职员。
“他们承认贿赂的罪行,所以我们已入禀揭露(discovery)申请,以及要求雷斯纳和高盛揭露他们所贿赂的人的名字。”
他补充,上述申请是在去年11月17日入禀美国法庭。
沙菲宜说,揭露上述名字与辩方的举证工作息息相关,以显示证人不可靠,以及他们其实是通缉犯刘特佐的工具。
他提到,一旦在美国的申请中取得相关文件,辩方也计划重传数名证人。
他也要求法庭展延一马公司案审讯,因为辩方迫切需要更多时间准备纳吉在上诉庭的SRC国际公司汇款上诉案。
“我们原应是要在3月1日入禀书面陈词。”
审讯移至4月
另外,主控官阿末阿克兰副检察司指出,控方所关注的是,此案审讯得继续举行,而控方也不会干预这项在美国的申请,因为控方并非是其中一分子。
“不过,既然在美国的申请对辩方来说很重要,我们交由法庭决定审讯是否展延或继续。”
法官科林聆听双方陈词后拒绝审讯展延申请,但将审讯日期移至4月。
“如有需要,或在美国的法庭有任何的相关信息,辩方可重传任何控方证人。
“我们在本周只有3天的时间,我是真的同情你的情况,但我们还是得继续这宗贪污案的审讯。”
本案审讯随后继续举行,由律师旺阿兹祖丁盘问控方第10名控方证人兼一马公司前执行长莫哈末哈金。
现年68岁的纳吉面对4项利用本身职权贪污1MDB资金合共23亿令吉的控状,以及涉及相同金额的21项洗黑钱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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