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观点
2021年1月20日,除了《星洲日报》刊登一全版彩色,对“安心援助配套”(PERMAI)褒奖有加的报道,《星报》也刊登了一全版彩色题为“全民认可2019冠病最新救济措施”(既安心援助配套)的报道。
两篇报道的差别只在于,《星洲》有标示报道为“新闻资讯”,即付费的新闻式广告;而《星报》则完全没另做标记。
去年11月22日,《星洲》刊登了一全版标题为“2021预算案回响 国民:及时雨很好用”的报道;同样的,《星报》也刊登了两版题为“政府倡导的2021预算案获得赞许”的报道。
无独有偶,《星洲》有标示报道为“新闻资讯”,显示是付费的新闻式广告;而《星报》则同样没另做标记。
去年12月,《星报》一共刊登3篇关于公积金局i-sinar提款计划的报道,分别是:
12月4日- 公积金局在艰难时期带来了希望;
12月5日- 公积金提款计划来得及时惠及民众;以及
12月7日- 公积金提款计划将助民解困。
而《星洲》也分别于去年12月5日和12月7日刊登了两则有关i-sinar提款计划的付费新闻式广告,分别是:
12月5日- 公积金i-Sinar 商贩:资金周转 及时雨落实有期
12月7日- i-Sinar 是雪中送炭 经济学家:自行判断应否提款
去年12月15日,《星洲》和《星报》再次刊登关于2021年预算案的报道;《星洲》访问了26名学者民众,传达了“带动内需刺激经济,盼财案顺利过关”的讯息;另一边厢,《星报》访问了11名大马人,非常一致的“对2021年预算案措施感到高兴”。
我们不知道国盟政府究竟还刊登了多少则付费的新闻式广告于各大媒体。但翻查过去两个月的新闻,信手拈来就看到《星洲》刊登了5篇付费的新闻式广告,而《星报》则有7篇可疑的新闻式广告。
浪费纳税人血汗钱
我们不反对付费的新闻式广告。也清楚新闻式广告并不违法。然而,政府更应该利用这些广告来解释推广政策,或是传播重要的讯息,而不是自吹自擂或是感谢自己。
国盟使用新闻式广告来自我加持,不仅浪费纳税人的血汗钱,更是无耻之尤。
同时,我们固然了解媒体仰赖广告来维持经营,刊登政府的付费新闻式广告也不违法。
唯媒体有责任将将广告与新闻标示清楚,让读者知道自己正在阅读的,究竟是付费资讯,或是客观的新闻报道。
无法做到这点,意味着有刻意误导群众和存心操控舆论之嫌,两者皆违反了媒体职业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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