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末没申报巨款案:控方料传召10证人出庭

控方将传召10名证人,在笨珍国会议员阿末玛斯兰被控没向内陆税收局申报从前首相纳吉得到200万令吉,以及向大马反贪员会给予假口供一案,出庭供证。

率领控方团队的主控官莫哈末慕扎尼(Mohd Mukhzany Fariz Mohd Mokhtar)副检察司说,控方上个月已把证人供词交给法庭及辩方。

他对《马新社》说,控方最近接获法庭的电邮,案件管理定在11月27日进行,以择定新的审讯日期。

吉隆坡地庭法官阿兹曼(Azman Ahmad)将承审此案。

此案审讯原本在10月16日和23日及今日进行,惟因实施有条件行动限制令而展期。

玛斯兰挨控二罪状

另一方面,率领辩方团队的哈米迪(Mohd Mukhzany)律师受询时,证实此事。

今年1月21日,现年54岁的阿末玛斯兰被控没有向税收局申报从纳吉处得到的200万令吉,以及向反贪会给予假口供,他否认有罪。

在第一项控状下,阿末玛斯兰挨控没有在2013年估税年所得税申报表中,申报正确的收入,违反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13(1)(a)条文。

阿末玛斯兰也是财政部前副部长,他涉嫌没有申报从纳吉处获得的大马回教银行200万令吉支票,这张支票志期2013年11月27日,他于同一天兑现。

他因此被控直接涉嫌非法活动收益的交易。

他涉嫌于2014年4月30日,在吉隆坡大使路的内陆税收局犯下上述罪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a)条文(涉嫌非法活动交易)。

若罪成可获判监5年

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罚款500万令吉或最高监禁5年,或两者兼施。

在第2项控状下,阿末玛斯兰面控于2019年7月4日下午2点45分至3点30分,当反贪会首席高级助理调查官莫哈末再里(Mohd Zairi Zainal)在国会大厦媒体室录口供时,给予假口供。

他因此被控抵触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32(8)(c)条文,一旦罪成,可判处罚款不超过300万令吉或最高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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