抨议长诠释有误,倪可汉指不信任动议乃首要议程

行动党木威国会议员倪可汉批评,国会下议院阿兹哈称无权优先处理不信任动议的说法,乃是错误诠释法律;而实际上不信任动议是国会的首要议程。

 倪可汉是霹雳州议会前议长,也是律师。他今日发文告指出,《议会常规》仅是规范国会开会程序的规则,不可凌驾于《联邦宪法》,而不信任动议显然应优先国会一般辩论,阿兹哈不应以议会常规推脱。

“我想提醒阿兹哈,请按照惯例,让国会议程的第一件事项就是辩论表决不信任动议。因为若现任政府已然垮台的情况,让国会议员去讨论其他议程事项,都是毫无意义的。”

不应贬低不信任动议

倪可汉强调,挑战首相正当性的不信任动议,是非常重要的议案,因此不应如阿兹哈那样,将之视作“低于政府事务”的个人议员动议。

反之,他强调这个有关政权存亡的的动议,理应成为国会下议院的首要议程。

“我呼吁阿兹哈依法行事,不要为了保护任命其为议长的政府而偏颇行事,就法律立场做个人诠释。”

他强调,联邦宪法第43(4)条文清楚规定,若首相已不再获得多数议员支持,除非获得最高元首御准解散国会,否则就必须提呈内阁总辞。

勿沦为行政机关附庸

倪可汉也批评,阿兹哈不应假借《议会常规》的规范,协助政府行政机关逃避国会的制衡及检视,令国会沦为行政机关的附庸。

“正如宪法专家法鲁奇(Shad Saleem Faruqi)教授说的,下议院议长不应躲在《议会常规》背后。因为议会常规,甚至不算是法律(law),而只是下议院内部议会的规则(rules)。”

倪可汉也强调,如果阿兹哈所言是正确的,那么不信任动议永远都不可能在国会获得表决,“因为只要首相不同意,不信任动议就不会有得以提呈的一天。”

“在大马联邦宪法所规定的民主制度,行政机关必须对国会负责,但阿兹哈的行为已让国会降服于行政机关之下。”

国会是证明最佳场域

倪可汉也指出,由于现有法律未禁止人民代议士跳槽, 因此部分政党才会在州议会或国会没有开会的情况下诱使议员跳槽,而这种政治行径实属不健康。

他认为,无论是州议会或国会,议会厅内表决才是确认执政者是否获得多数支持的最佳方案。

他举例说,柔佛、霹雳、吉打及马六甲在喜来登政变后虽委任了新任大臣或首长,但这些州属依旧存在许多政治变数。

同理,慕尤丁执政后也持续出现不确定因素,而国会才是验证其支持的最佳场域。

“实际上,州议会或国会是确认议员支持的最佳场域。”

国会复会受各方瞩目

首相慕尤丁在国盟夺权上台之后,是否掌握国会多数一直成疑。尽管关键领域及经济领域已恢复运作,惟国盟政府却以疫情为由数度推迟国会的挑战。

今年7月及来临11月的国会议程中,马哈迪此前提呈的不信任动议都被列在议程表末端,难以获得“见光”辩论的机会。

近日传出消息,巫统资深领袖东姑拉沙里曾致函阿兹哈,要求辩论不信任动议。阿兹哈则援引《议会常规》指“政府议案必须优先于其他事项”,表明无权单方调整议案顺序,除非部长提动议允准放行。

国会即将在11月2日复会,本次会议最重要的议程为提呈2021年财政预算案。财案亦可视为对政权的信任投票,因为一旦财案不获国会批准,形同意味首相和政府不再掌握国会多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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