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已发出15张总额70万令吉的传票予6家违例的电讯公司。
该委员会今日发表文告说,上述6家公司是在去年违反预付SIM卡登记规定,也就是没有查核用户资料。
文告指出,U Mobile私人有限公司接到最多传票,即5张总额25万令吉,接着是天地通亚通和Tune Talk私人有限公司各3张,各别的总额皆是15万令吉。
文告称,明讯宽频私人有限公司接到2张总额10万令吉的传票,以及杨忠礼通讯私人有限公司和Tone Plus私人有限公司各1张,数额分别是4万令吉和1万令吉。
文告说,所有传票是援引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127条文发出,并与同一法令的第242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入狱2年,或两者兼施。
“这项行动彰显反贪会坚决保障消费者利益的决心,以及确保预付SIM卡的登记程序符合既定指南。
“通讯会不会姑息此事,并将严厉对付没有遵守既定指南的人士。”
文告指出,除了执法行动,所采取的其他主动举措有使用机密的自动平台登记SIM卡,以及拥有超过5张SIM卡的客户,不得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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