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下午,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被告人邓某某、田某某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和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该案系宜宾市首例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