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入禀法院,申请撤销“藐视案”准令

《当今大马》已经入禀联邦法院,申请撤销联邦法院允准总检察长依德鲁斯哈伦起诉《当今大马》“藐视法庭”的准令。

《当今大马》是通过苏仁达律师楼(Messrs Surendra Ananth),昨天在联邦法院主簿处入禀申请。

依德鲁斯哈伦6月15日入禀这次单方诉讼,指控《当今大马》读者留言“贬低”司法体制,起诉《当今大马》及总编辑颜重庆“藐视法庭”。

6月17日,联邦法院三司领审法官罗哈娜(Rohana Yusof)裁决,申请方提出的表面罪证充分,因此发出审讯准令。另外两名承审法官是莫哈末扎瓦威(Mohamad Zawawi Salleh)以及查列哈(Zaleha Yusof)。

读者评论有助公共讨论

根据苏仁达入禀的动议书,《当今大马》要求法院撤销6月17日发出的准令。

《当今大马》集团总编辑颜重庆在入禀宣誓书中指出,就法律而言,上述读者留言不应视为《当今大马》或他本身所发布的言论,所以也不应将读者留言归咎于《当今大马》或他本身。

宣誓书表示,由于大量的订户留言,《当今大马》不可能直接监督这些留言,而是有赖其他订户举报。

他也说,只有注册为《当今大马》的订户才可留言,而且《当今大马》已要求这些订户遵守留言的条规和条件。

颜重庆也表示,一如其它的网媒,读者与订户都可在文章下留言评论,以推动公共讨论。

检署并未出示表面证据

此外,颜重庆指,根据《当今大马》的代表律师,总检察长在申请准令时未披露表面证据。

“申请人(即总检察长)有责任向这神圣的法庭证明,第一答辩人(即《当今大马》)与我有意刊登那些留言。但在这起案件中,显然并非如此,因为那些留言都是第三方(读者)所发布。”

颜重庆也指出,根据律师的说法,申请人应该在高庭入禀诉讼,而非直接入禀联邦法院。

“那些留言仅笼统地评论司法机关,而不是特别指这个法庭(联邦法院),也非指这个法庭的特定裁决。”

颜重庆补充,总检察长直接向联邦法院入禀申请,等如不公地剥夺《当今大马》上诉的权利。

 7月2日聆审《当今》申请

根据联邦法院主簿官志期6月24日的信函,联邦法院将在7月2日聆审《当今大马》的撤销准令申请。

《当今大马》的律师苏仁达也确认此事。

依德鲁斯哈伦起诉《当今大马》和颜重庆,也引来了多方的关注。“媒体之怒”(Geramm)与媒体维权组织独立新闻中心(CIJ)均表示担忧,认为此举或会冲击马来西亚的新闻和网络言论自由。

“媒体之怒”(Geramm)发文告提醒,当前政治环境下,任何起诉媒体的做法只会弄巧反拙,挑起人民对司法和政府的反感。

独立新闻中心(CIJ)总监瓦莎奈度(Wathshlah Naidu)提醒,民众应有自由表达异议和不同的立场,特别是关系到公共利益的课题、倡导良好施政和要求国家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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