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刑法可能在国会通过吗?”

“伊刑法可能在国会通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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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刑法可能在国会通过吗?”这个问题,问得实在好。 这类问题,其实可以无限拷贝。 我们也可以如此问。 “将马来西亚的民主制度换成帝王制,可以吗?” “把三权中的立法议会取消,可以吗?” 稍微懂得分辨何为“宪章”(Verfassung)和“宪律”(Verfassungsgesetz)差别的人,应该明白宪法里那些部分是可以修改,那些不能动摇?而修改的原则准绳又是什么? 国家宪法的内容,其实是反映了建国初期,在各种政治角力后,人民国家之间,辩论/协商/认同和所达致的社会契约。 宪法必须符合正当性、合法性、统一性以及持续性。它不单有法律约束,更应该高于法律。 任何所谓的修宪,只能局限于“宪律”(Verfassungsgesetz)这个部分。并不能与“宪章”(Verfassung)有直接明显的冲突。 以“伊刑法“为例子,它是违犯了“宪章”(Verfassung),也就是所谓宪法的本质。 我国宪法已清楚交代了,我国是以君主立宪和议会选举来治国,而不是以高举神权来管理国家。 虽然国家憲法第3条规定,伊斯兰法律是属于各州法律的范畴。 但我国的联邦法律享有比州法律更高的地位,凡是与联邦法律有冲突的州法律,是属于无效的。 所以在1993年,即使吉兰丹州议会通过吉兰丹 1993 年伊斯兰刑事法 II (Enakmen Jenayah Syariah II Kelantan 1993 ), 最后也被中央政府以联邦宪法的精神否决了。 今天丹州议会提呈了《1993年吉兰丹伊斯兰教刑事法令二》修正法案。 掌控了32州席位的伊斯兰党,和拥有12席位的在野党巫统一致赞成,再次为政坛卷起千层浪。 这不仅令人质疑民联是不是即将宣告瓦解,也让国内非穆斯林感觉恐惧、愤怒和担忧是否我国会越来越伊斯兰化? 正如以上所说的,我国的宪法基础结构,在正确情况下,是不能任意被涂改;除非出现了极端非常的情况,比如颠覆性的革命爆发。 到时别说什么伊刑法,就算出现一个奉行马克思主义或者类似IS的马来西亚也是有可能。同样,也可能出现一个没有了皇权/没有所谓土著特权地位的国家。 何况我国政治气候实在特殊,多次的重大法律案件,都打破了一般的宪法/法律常规。 譬如霹雳州双大臣案,发生了虚位州元首的越权嫌疑。 比如马哈迪,曾直接宣布我国为伊斯兰国。 在一个充满万能想象的万能国家,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呢? 以后的事情,没有人知道。都得视国民的反应和局势如何演变? 至于那些趁机会跳出来邀功,马后炮,以仙人指路的姿态,想重新洗底的文字打手评论员,扮演好打不平的政棍,说什么他们老早看穿伊斯兰党的,看穿火箭在出卖华人的,看穿华人被灌了迷汤的,我们真的可以无需理会。 他们看得那么穿,那么先知,我们凡夫俗子,又岂能和他们这些仙家班,一争日月? 很多人只想看穿未来,一眼看透人生此岸彼岸,一次性就想解决问题,包括国家乱象,包括整改社会环境。但是这个有可能吗? 无论是对人对事,都得时常保持那份探索未知的激情和尝试。 审时度势,是在所难免。 若大部分伊斯兰党党员,想再次走回中世纪路线,我们不认同的,就得干净利落说再见。这是事实。 因为过去我们对于民联的选择,并不包括支持这个。这也是事实。 可是这也不代表我们就会让那些投机者获利,我们除了拒绝伊刑法,我们也拒绝贪污,不公,这更是事实。 其实,许多事实是无法争辩和逃避,得我们认真去思考。 1. 马来西亚老早已经默许和积极推动,以两种法律两种法庭,来管理国家。(普通法和伊斯兰法,后者暂时只限于民事法)。 此外,其他不是很明显,却也无孔不入的伊斯兰元素,都参透了我们生活,比如回教银行系统和带有伊斯兰色彩建筑物外貌。这个曾以多元种族多元文化色彩自豪的国家,还能“多元”多久? 2. 除了丹州,2014年7月8日,丁加奴州州议会也以28票赞成、3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三读通过了丁州伊斯兰教刑事法案。这个刚刚不久才发生的过程,并非由伊斯兰党主导。巫统也是在扮演捍卫穆斯林教义的角色。火箭公正党无法制衡伊斯兰党,其他的国阵成员党,也是50步笑100步,我们既然不想比烂,就该认真坐下来商讨怎样制衡? 3.以民主制度来分析,丹州的州议会PAS掌控了超过2/3,它挾持民意来推行伊刑法,下届州选举的成绩,就能解读当地人民心里的真正意愿。如果它们依然大胜,成绩得仔细解读和探讨了。 4. 因为宪法缘故,被称为马来人的就是穆斯林,既然穆斯林不能抗拒伊刑法,也等于说马来人不能抗拒伊刑法。那么以马来人数为多的西马政党巫统,也不可能对伊刑法说NO。伊斯兰党和巫统的联合政府,会成型吗? 5.基于伊斯兰教义,在我国宗教道德警察法官横行,如此严格的宗教气氛下,穆斯林,可能光明正大地拒绝伊刑法,可能吗?如果他们当中其实不想的话,能怎么样去表达?是要他们自救,还是非穆斯林需要扶他们一把,顺便我们也救救自己? 宗教,若要劝勉人向善,责罚只能治标,宽恕才能治本。为什么要引导人归正,得让一个人肉身饱受摧残呢? (若发现文章内有法律资料是错误的,请纠正) 文摘自~~~李练 请按 Like 和Share 支持《Global忠政快讯Us》专页! 更多即时新闻,热门资讯和趣闻报道尽在 https://www.facebook.com/GlobalZZKX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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